因“請假門”被處分 老師冤還是學生冤?

日前,有網友爆料四川大學聲樂系學生外公去世向老師請假被拒絕,該老師表示:“你可以回去。必須回去。那是你的職責。你沒來上課,我要扣分,這是我的職責。”隨後,該老師在全年級合唱課上公開拿該生隱私作例,並表示:“如果這學期你家裡面有四個人去世,我這門課,你只能重修。”四川大學瞭解情況後連夜調查,要求涉事教師檢查向學生道歉。

親人去世是件很悲傷的事,因此,學生向老師請假被拒,顯得很不合常理。更爲驚詫的是,涉事老師竟然在課堂上以此爲例,罔顧學生隱私之外,還說出了“如果這學期你家裡面有四人去世,這門課只能重修”的惡言惡語。所以,這位老師被網友指責“無情”和“枉爲人師”一點也不冤,甚至對其進行師德考問亦不爲過。

然而,需要釐清的一個背景是,在請假學生與同學微信聊天中可以看到,這節課有很多同學沒有請假而缺勤,還有上課遲到的同學。在聊天記錄中,也不乏對該教師的大不敬之詞。在如此課堂背景中,任課教師強調考勤紀律,是沒有錯的。至於口出惡言“家裡面有四人去世,這門課只能重修”,固然有違師道師德,但似乎也有情緒化表達的成分。如果拋開獨立性語句分析,某種意義上,這更像是師生之間因考勤管理所產生的分歧、矛盾與對立。

國外一些高水平大學裡,考勤管理是非常嚴格的,課程合格與否的評價與考勤管理直接掛鉤。比如,一門課程最終的結課成績,平時作業出勤率、各次小考、課堂演示等等都會佔一定比例。其中,中學生申請大學的時候,考勤報告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跟成績報告分量相當,因爲出勤記錄能夠反映學生的學習態度。而進入到大學階段,無論事假還是病假,某門課程缺課達到一定次數,就會被終止學習,至於是缺課四次還是幾次被終止學習,學校有明確規定,比如六次;任課教師則往往有更嚴厲(更少)的要求。

當前,國內的本科教育也開始努力向提升質量方面轉型。今年6月召開的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持“以本(科)爲本”,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並且提出要嚴格課程的過程考覈。所謂過程考覈,就是課程合格與否,不再是結課的時候一張試卷結果,而是分佈在每節課的課堂上、課後作業等方面。這其中出勤率當然可以作爲一個評價指標,只是,過程考覈需要賦予教師更大的自主權評判權。

以此來看,四川大學這位教師規定無論何種原因缺勤四次就要重修,是沒有什麼可指摘的,錯只錯在其用了一種很不恰當的表達方式來申明他的課程規則,並且由此表露出令人不可接受的“無情”。

這一事件如果可以分成兩個層面看,一者,學生請假仍被扣分並不過分;二者,該教師在不少學生缺勤和遲到的課堂上,情緒化表達或許存在,但終歸是言行失範,且侵犯了當事學生隱私,道歉是應該且必須的。

日前,教育部高教司有關負責人華中科技大學18人因學分不達標本科轉專科事件給予肯定,並且表示,“天天打遊戲、談戀愛,渾渾噩噩的好日子將一去不復返了,不能搞‘玩命’的中學,也不能搞‘快樂’的大學”“現在大學裡,有些學生醉生夢死,這樣是不行的”。這是本科教育轉型的一個信號。在這種轉型過程中,大學校園師生關係的調整與重構不可避免。當然,這樣說並非是指“請假門”中的大學生有錯,而是想說未來大學生請假或許不再好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