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勞檢違規「取消評鑑資格」?陳時中:應考量比例原則

衛福部長陳時中。(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2017年醫策會執行569家醫院評鑑並給出排名,但部分醫院卻傳出屢次違反勞基法,評鑑依然合格。立法院今(31)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3個月內檢討評鑑標準,未來被查獲勞基法違規者,考慮取消下次評鑑資格,間接讓醫院「降級」。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單次違規就取消資格,恐違反比例原則,會將委員意見納入參考。

立委林靜儀邱泰源陳曼麗上午在立法院臨時提案中指出,分級醫療制度國家重要聊政策,評鑑結果掌握醫學中心給付、教學醫院條件住院醫師數量資源,但現行醫院評鑑項目任務五:配合國家政策」中,卻無任何分級醫療相關條文,完全沒有責付受評鑑醫院羅時分級醫療的責任與作爲,並提出2點要求,要求衛福部3個月內檢討,並於下次醫院評鑑中列入修正

該項臨時提案中列出的2項要求分別爲:

一、在評鑑週期內,勞檢結果違反勞基法並受罰之醫院,取消下一次評鑑資格。

二、將配合落實分級醫療列入評鑑必要項目,並加重比例達1/4,如重大傷病及罕病個案數在醫學中心病人比應逐年提高;訂有門診人數及節次減少計劃等。

對此,陳時中迴應,原本就計劃在年底前提出臨時提案修正方案,但委員的意思是把勞基法當作通案性違規,「若爲排班錯了一次就要做取消評鑑資格,恐有違比例原則,還要再研議。」同時,衛福部也考慮將分級醫療納入評鑑,但詳細方法仍有待有實務經驗者共同商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