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白牌車司機強拉女客伸狼爪 法官判決出爐下場慘了

已婚白牌車司機染指女客,法官判決出爐下場慘了。(林和生攝)

已婚陳姓白牌車司機因工作認識女子小玲(化名),一次路上遇到獨自運動的她,竟強拉對方上車伸出狼爪,家人獲悉消息後報警提告,法官審酌後認爲,陳男侵害女子貞操權、身體權情節重大,一審判決精神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擔任白牌計程車司機、以搭載客人爲業,因小玲與家人曾經搭乘2至3次,因而認識,僅乘客與司機關係,無交情可言。但他卻在駕車途中閒聊,知道女子是輕度智能障礙患者,某日騎乘機車行經堤防,見她獨自運動,竟不顧對方反抗,強拉小玲上車,載往偏僻處伸出狼爪。

檢警表示,陳男利用女方身心發展及智識水準均低於一般人,無法即時呼救或反應特性,強制猥褻、侵犯得逞。事後事情被家人得知,氣得報警提告。

法官認爲,陳男國中畢業,已婚,有3子,家中有母親、女兒需要撫養,從事計程車業、月收入1至2萬元。審酌後判決須賠償對方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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