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DJ深夜闖2女賓客帳篷伸魔爪 被踹出去還吃上官司

臺北市楊姓男子前年至苗栗縣某露營區擔任婚禮活動DJ,未料婚禮結束後闖入女賓客帳篷,對2女上下其手,結果被踢出帳篷,扭送警局;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認定楊男犯2次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個月、1年8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25日,楊男在苗栗縣某露營區擔任婚禮活動的DJ,婚禮結束後的隔天凌晨2點許,竟侵入2名女賓客留宿的帳篷,先躺臥在A女身旁,乘A女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際,以手摟住她的腰部及觸摸背部,A女因此驚醒並將楊男推開。楊男竟不顧A女已表示拒絕,仍以腳上下移動觸碰她的腳,再以手撫摸A女臀部,經A女再次推開後才停止。

楊男被A女推開後又躺臥在另名B女身旁,乘B女熟睡以手環抱、觸摸其胸部、拉扯內褲,B女因此驚醒而將其內褲拉回,並出言制止及要求楊男離開帳篷。豈料,楊男不顧B女拒絕再犯,最後被B女踢出帳篷。

審理時,楊男表示曾在2女的帳篷外問是否爲他的帳篷,他也不確定該帳篷是否是他的,也忘記A女及B女是否有回覆。

法官審酌楊男與2名被害女子素昧平生,僅因他人婚禮活動而齊聚一處,竟未經同意逕自侵入對方帳篷,且嚴重侵害被害人居住和平及性自主決定權,但考量楊男已與2女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予以減輕其刑,依犯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2次,分別判刑1年6個月、1年8個月。應執行2年,宣告緩刑5年,並應完成8場次法治教育課程。

全案苗栗地方法院審結,法官認楊男犯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2次,各判刑1年6個月、1年8個月,應執行2年,但考量其已與2名被害人和解,予以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