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到旅館休息卻僅訂1間房 男主管伸狼爪下場出爐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在某公司從事法務助理的女子,於前年7月13日與上司到高雄出差,空檔期間,男主管卻突然提議到旅館休息,結果到旅館卻發現僅訂一間房,進房後主管竟伸出狼爪,強吻摸胸等猥褻行爲,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處男主管1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7月13日上午,該名女子與男主管到高雄出差,準備進行不動產點交,等待搬家公司作業期間,男主管提議要找地方休息,結果車一路開到旅館,更發現僅訂一間房。

結果進房沒多久,男主管卻趁女子躺在牀上時,強抱、強吻、撫摸胸部等行爲,最後因突然有來電,男主管才先停止,但女子已經嚇得不知所措,最後急忙打電話給人在高雄的表舅,脫困後隨即跑到醫院驗傷、報警。

高雄地院審理時,男主管則說,當時是女子主動接吻,他們接吻完後,因心感不安就離開房間,沒有其他動作。辯護律師也指女子陳述有點前後矛盾。

法官參酌女子表舅的證詞,符合一般人遭遇性侵害的反應,且女子事後曾到身心診所就診,依據心理諮商報告及診斷證明書,不論是在診所或鑑定,均判定有創傷壓力反應,加上醫院驗傷報告等,考量雙方仍未和解,依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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