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坐牢!桃園市議員蘇志強賄選 判刑3年4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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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山地原住民選區議員蘇志強,前年參選時,利用舉辦問政說明會時,交給李姓女子3萬元進行賄選,歷審依違反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將他判囚3年4月、褫奪公權2年,他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

檢方起訴,蘇是2018年桃園市議會第2屆議員選舉山地原住民之市議員候選人,與李女爲結拜姊弟蘇爲求能順利當選,在2018年10月29日於桃園市復興區一家餐廳內,利用舉辦桃園問政說明會時,交付以白色信封袋包裝3萬元現金的賄款給李女,請李進行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