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印發《關於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爲進一步提升銀行金融機構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能力,強化“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建設,推動金融在新發展階段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人民銀行近日印發《關於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大力推動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提質增效、持續優化銀行內部政策安排、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切實提升貸款定價能力、着力完善融資服務和配套機制等方面,對提升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優化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產品服務,擴大普惠金融服務覆蓋面。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創新特色信貸產品,開發並持續完善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貸款產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的綜合財務成本。依託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爲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通知》強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嵌到內部定價和傳導相關環節,提升貸款差異化、精細化定價水平,強化負債成本管控能力。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建立健全銀企對接機制,加快推進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進一步優化融資環境評價體系,持續改善地方融資環境。(完)

附件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銀髮〔2021〕176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020年以來,金融系統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強化穩企業保就業金融支持,實現中小微企業融資量增、面擴、價降、提質,爲實體經濟恢復發展提供支撐。爲進一步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金融服務能力,強化“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建設,推動金融在新發展階段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現就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動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提質增效

(一)擴大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鼓勵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拓寬支小信貸資金來源。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着力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持續增加首貸戶。同時,在合理管控風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下,適當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

(二)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繼續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小店、商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穩定擴大就業重點羣體的金融支持,鞏固穩企業保就業成果。要結合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融資需求特點和地方產業特色,優化信貸產品服務。鼓勵精簡辦貸環節,加強線上服務,優化貸款審批手續,提高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的融資便利度。

(三)實施好兩項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實施好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指導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注重審覈第一還款來源,提升信用貸款發放能力。

二、持續優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政策安排

(四)優化普惠金融資源配置。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單列小微企業專項信貸計劃,在內部資源上加大對小微企業的傾斜力度,通過實行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安排專項激勵費用補貼等方式,提高分支機構和小微信貸從業人員對小微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五)完善績效考覈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分支機構普惠小微貸款的考覈比重。強化差異化考覈,對服務小微企業成效顯著的分支機構,在績效考評、資源分配中予以傾斜,並適當下放授信審批權限;對服務小微企業工作不力的,要在考覈中予以體現並督促整改。

(六)落實落細盡職免責制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盡職免責制度,制定針對性強、具備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保障盡職免責制度有效落地。進一步提高小微信貸從業人員免責比例,適當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鼓勵建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明確界定基層員工操作規範,免除小微信貸從業人員的後顧之憂。

三、充分運用科技手段賦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七)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方式,拓寬金融客戶覆蓋面。大中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依託金融科技手段,加快數字化轉型,打造線上線下、全流程的中小微金融產品體系,滿足中小微企業信貸、支付結算、理財等綜合金融服務需求。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守“支小支農”市場定位,藉助信息技術手段優化信貸業務流程,鼓勵開發線上產品,提升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便利度。

(八)創新特色信貸產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和特點,持續改進和豐富信貸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地方徵信平臺、融資服務平臺、第三方徵信機構合作,運用稅務、工商等非信貸信息以及在本銀行的交易結算等信息,綜合評價中小微企業信用水平,提高信用貸款發放比例。

(九)提高融資便利度。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開發並持續完善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貸款產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的綜合財務成本。大力推動供應鏈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託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爲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四、切實提升中小微企業貸款定價能力

(十)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紅利。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嵌到內部定價和傳導相關環節,疏通內部利率傳導機制,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促進降低貸款利率的潛力,鞏固小微企業貸款實際利率水平下降成果。

(十一)提升貸款差異化定價能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提高精細化定價水平,結合自身資金成本、業務成本、風險成本,綜合考慮客戶的綜合貢獻、客戶關係等要素,建立定價模型。要適時根據小微市場主體資質、經營狀況及貸款方式、期限等因素,及時調整貸款利率水平,形成差異化、精細化利率定價體系,降低市場主體融資成本。

(十二)強化負債成本管控能力。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存款利率監管,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存款利率,穩定負債成本。加強對互聯網平臺存款和異地存款的管理,依法從嚴處理高息攬儲等違規行爲,推動降低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負債成本。

五、着力完善融資服務和配套機制

(十三)開展多層次融資對接活動。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建立健全政銀企對接機制,依託地方融資服務平臺促進“線上+線下”融資,加強政策宣傳、信息採集、融資服務、監測預警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實際,通過主動走訪、線上服務平臺遴選、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推介、銀企融資洽談對接等多種形式,構建常態化、便捷化、網絡化銀企對接機制。

(十四)加快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與工信、科技、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溝通協作,推動相關數據通過地方徵信平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共享,鼓勵建立優質中小微企業信息庫,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中小微企業高效對接。

(十五)完善中小微企業融資配套機制。發揮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作用,高效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制度。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續貸中心、首貸中心、確權中心等平臺,提供便民利企服務。

六、保障措施

(十六)強化政策激勵約束。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認真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強化評估結果運用,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進完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先進經驗和突出成效的宣傳報道,持續營造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良好氛圍。

(十七)開展地方融資環境評價。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在前期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評價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融資環境評價體系。重點關注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資源配置、完善考覈評價、盡職免責落實、首貸戶拓展、隨借隨還產品創新等,以及地方政府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融資擔保和風險補償機制以及不動產、知識產權和應收賬款登記評估建設等,推動地方營造良好融資環境。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情況報送。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各項要求,確保取得實效。及時梳理困難堵點,深入調研中小微企業經營情況、融資特點、生命週期、貸款定價、風險管控等問題,形成報告報送總行。

中國人民銀行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