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務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招商引資活動加強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商務局(招商局),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各產業集聚區,省直有關部門: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做好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嚴格執行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有關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進一步規範和監督管理招商引資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範招商活動。嚴格控制以省政府和省轄市政府名義在境內外舉辦大規模綜合性招商引資活動。以省政府名義舉辦的全省性招商引資活動統一納入《河南省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安排意見》並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執行,重要活動方案需報省政府辦公廳批轉。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商務局於2014年2月28日前將本地區2014年擬在境內外舉辦的招商引資活動計劃及2013年以省政府和所在地政府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招商引資活動情況(含電子文檔)報省商務廳。
二、節儉務實辦好招商活動。嚴格控制招商引資活動的規模、人數和成本,堅決杜絕追求排場和鋪張浪費;堅決糾正入住豪華酒店、舉辦奢侈宴請、贈送高檔禮品等問題;各類招商活動均不得組織文藝演出、煙花燃放;不得以公款邀請明星、名人蔘加招商活動;不安排與招商引資主題無關或無實質內容的活動;不組織與招商無關的地區、企業、人員參加招商活動;嚴格審查、實事求是發佈招商引資成果數據,不搞浮誇,不含水分;認真做好招商活動簽約和對接洽談項目的後續落實工作,細化責任,建立臺賬,跟蹤通報。
三、嚴格境外招商活動因公出國(境)管理。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河南省及省商務廳關於因公出國意見和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統一領導、歸口管理,規範因公出國(境)經貿團組審批,嚴格控制出訪人數、國家(地區)數和在外停留天數。出訪地應限於舉辦招商引資活動的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無實質性任務需要,不得安排順訪或經停其他國家和港澳臺地區。嚴格執行出訪公示和報告制度,不準通過旅遊或其他渠道辦理出國(境)手續,不準持因私護照出國(境)執行公務。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和照顧性、無實質性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赴國(境)外出席無實質內容的慶典、開工儀式或內部慰問等活動。出訪團組在境外組織或參加招商引資、項目洽談等實質性公務活動,應按照務實高效的原則統籌安排。
四、完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考覈獎勵。引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盲目追求招商引資規模。不得通過簽訂合同書、責任狀等形式層層加碼招商引資指標。嚴格執行並不斷完善招商引資績效評估考覈辦法,適應外資准入和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時調整招商引資獎勵資金申報和審覈辦法,科學、規範用足用好招商引資獎勵資金。提高招商引資的質量,改善結構,更加註重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要素。認真清理本地區出臺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杜絕招商引資中的惡性競爭。要注重加強對投資者的服務,不斷完善投資環境,提高招商引資的綜合競爭優勢。
五、加強對招商引資工作的監督管理。省商務廳將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加大對各地招商引資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招商引資活動過多、鋪張浪費、弄虛作假、針對性不強、成功率不高等問題,對違規情形嚴重的,予以通報。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商務局(招商局)要帶頭做好規範招商引資工作,並依據職責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本地區招商引資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商務局(招商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的各項要求,對照檢查本地區、本部門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完善工作制度。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投資促進專業化水平,更好地發揮招商引資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
聯繫人:外商投資促進處 周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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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