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被爆打「校園自治」臺大不同意警入校 警記過調職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2017「中國歌聲演唱會演變成臺大學生與「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爆發流血衝突臺北市羅斯福派出所所長因疏失,調離管理職,員警也遭記過處分。其實24日晚間,警方便針對是否未妥適處理部分做出說明,表示事前已與臺大校方協調,但校方基於「校園自治」,不同意警察進入,僅表示若有治安情況發生,會依「校安通報系統」報請警方處理。

▲中國新歌聲演唱會在臺大田徑場舉行,轄區警方表示,一早便接獲情資有人要鬧場,立即與校方進行協調。(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衝突爆發後,轄區大安分局依蒐證畫面,鎖定統促黨成員胡大剛確有持甩棍攻擊學生情況,傳喚胡大剛到案說明,訊後依傷害罪將胡大剛函送法辦。而在同時,針對外界一度質疑警方未做好維安,又晚到現場一事做出迴應。

▲根據警方迴應,臺大校方基於「校園自治」,不同意員警進入校園,若有助況發生,將依「校安通報系統」報請警方處理。(圖/翻攝自「中國新聲音 學生全被陰」臉書

警方表示,在接獲有羣衆路上號召到臺大抗議、干擾觀衆入場的情資後,當日上午便主動與臺大校方聯繫、協調。但校方認爲,基於「校園自治」,不同意警察進入學校,若發生相關治安事故,將再循「校安通報系統」報請警方處理。

不過警方坦承,羅斯福路派出所員警接獲現場有學生受傷案件後,誤認報案內容「辛亥路臺灣大學....」、「體育館前....」等等,指的就在校園內,因此先行轉報臺大駐衛警察隊到場瞭解,視情況再由派出所員警前往,丁姓駐警隊長也表示無須支援,緊接着員警在辛亥路上找不到相關人,直到在臺大體育館側門發現救護車,確實因此延誤到場時間

臺大學生遭攻擊受傷,臺北市警局做出懲處,羅斯福路派出所所長調離管理職。(圖/翻攝自李柏璋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