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轉門變任意門?官員退休當企業門神 謝金河憂:官商勾結難防
銓敘部研擬「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將大幅鬆綁「旋轉門條款」,只要政府指派,就可以擔任公股事業及財團法人董監事,薪水幾乎比任職公職多出1倍以上,遭外界批評「根本幫高官開後門」。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直言:「這些人官官相護,任職官員時企業好處,退休後回收成爲千萬獨董,官商勾結問題將日益嚴重。」
現行《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明訂公務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的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的股東或顧問,被稱爲「旋轉門條款」。不過,銓敘部研擬,想把3年改2年、5年改3年,大幅放寬旋轉門限制。
若該營利事業屬於官股機構,包括由政府遴聘的財團法人董監事、由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指派代表公股的董監事、由政府轉投資事業指派的董監事,銓敘部表示,「這些由政府指派的職務,屬於公權力延伸的一部分,草案明訂不受旋轉門的限制。」
對此,謝金河直言,根本「官官相護」。據《中國時報》報導,謝金河指出,放寬公務人員赴民營企業任職,若是持有股份擔任董監,問題不大,因爲這些人有持股,自然會關心公司業務。但憂心的是,政府囫圇吞棗引進獨董制,獨董需求量龐大,企業大量找退休官員出任,這些官員在政府任職時薪水微薄,但退休後躋身年薪百萬、甚至千萬獨董,投報率很高。
謝金河說,官員若接受行賄會被判重刑,但退休後擔任獨董,少有法律責任爭議,小獨董年薪數十萬,中獨董數百萬,大獨董年薪千萬,使得許多部會首長退休後,到企業擔任獨董成爲門神,讓獨董制淪爲政商掛勾橋樑,「現在企業任職的許多獨董,根本是企業董事長友人,不具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