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之丘/讀書心得:我們的幸福時光

圖、文/毛毛牙

仔細想想,這是我第一次看韓國小說耶!

這是一本討論死刑議題的書,剛好最近社會上正因爲曾姓兇嫌殺男童的案子,死刑議題再度吵得沸沸揚揚的,所以這本書的出現倒是很應景。

話說在前頭,我個人是反對死刑制度的,相關文章也寫過很多,當然,我的切入面一直都是法理與社會制度的討論,而這本書,倒是適度的補充了我尚未提到的部份

人很容易因爲片段的東西來誤判整個全局,但老實說這也無可厚非,要我們什麼都知道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也因此,對於片段資訊所做出來的判斷,多少要有一點保留。

我這樣說,是因爲,在殺人案件裡面,這種資訊片段常有高度選擇性,受到偏頗資訊刺激之後所做出來的判斷,十之八九是有問題的。

就這次臺南的案件來說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案件有兩個主要人物,殺人的曾姓兇嫌,以及被害男童,不過兩個人在案件過後,媒體有很不同的處理方式

先說說受害者好了,一般來說,受害者,尤其是未成年受害者,依法是必須加以保護的,比方說個資。當然,因爲本案受害者已經死亡,有些秘密資訊也變成了公開資訊,不過當初立法維護個人隱私的目的依然沒變纔對,換句話說,一堆「男童家境貧困」等等詳細報導,甚至連他在學校的表現等等的,請問報導這些要幹嘛?除了讓受害家屬一直被提醒這件慘劇之外,有其他意義嗎?

相反的,有關曾姓兇嫌,我完全找不到他相關資訊,除了警察轉述的話語(而且還是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內容)以外,沒有他其他資訊。

當然,說實在的,兇嫌資訊,也同樣是我們不需要特別去知道的東西,不過說實在的,兇嫌資訊對社會的意義比受害者資訊要重要得多了。

對於這種資訊的控制,其實會相當程度的影響社會輿論與社會價值。常見性騷擾或性侵案件的報導,媒體無不將大多數篇幅放在作案細節上面,而這剛好是社會最不需要的內容,因爲這些細節引導的價值就是「這些女性自己穿着、行爲有問題,引起歹念」。

大家不妨想想,這類案件的描述幾乎都是「歹徒眼見被害者頗有姿色,於是心生歹念……」這類的,好像問題出在被害者長得漂亮一樣的,至於兇嫌本身心態或人格上面是否有問題,沒人關心,反正一句變態就能解釋,接着就開始說要切掉、鞭刑肛他或乾脆槍斃之類的。

整個處理方式傳達的價值就是「誰叫你穿這樣的衣服,然後變態該死。」表面上譴責兇嫌是在爲受害者發聲,其實是傷口上灑鹽,因爲受害者被迫在媒體上一再看見她想要忘記的屈辱過程,一堆人還瘋狂的要把她受害的過程報復在加害者身上,這完全是二度傷害,因爲她受的傷一點也沒補回來,反而不斷被擴大。

殺人案件亦同。

本書在這方面着墨甚多,很值得一看。

這是有關懺悔與原諒的過程。

爲何犯罪率最高的族羣都剛好是弱勢族羣,大家有沒有想過?因爲他們弱勢,所以是壞人?是這樣嗎?就像去年有議員說要用水驅趕遊民一樣的,因爲他們懶、他們沒讀書、他們窮,或因爲他們倒楣,所以他們應該被趕走?那如果他回來找你算帳,又說他們都是罪犯,是嗎?

想到有人提出曾性兇嫌是弱勢出身,有人抓狂謾罵就覺得好笑,不然日子過得太爽的人,會想要用這種激烈方式以求進去牢裡過日子嗎?我倒要問問,你們搞這種蔑視他人的社會霸凌,會引起弱勢者多大的反撲你知不知道?

要知道,就算是酒駕殺人的葉姓兇嫌,我也覺得他是弱勢者,不然他不需要用這種荒唐的方式過日子,雖說我也覺得酒駕的刑責太低,但社會批判的焦點不該搞錯。

本書透過一位死刑犯(更慘的是,這是冤獄案件)與前往監獄擔任宗教輔導志工女主角間的故事,來說明這些道理。

裡面有段話很有意思,是一位監獄的主任說的,他說「看過兇案現場的人都會支持死刑,看過死刑執行的人都會支持廢除死刑。」

這也是現今社會的問題,有太多人在案件發生之後,接受了一大堆小故事,有關受害者多乖巧、多可憐、多孝順之類的東西,不是說不真實啦!不過在死者爲大的社會裡,隨便一個人都會在死後變成偉人。我不是在說風涼話,因爲媒體一直在傳遞的就是好人不長命的價值。

其實死者就是個人,跟我們一樣。兇案是社會悲劇,絕不是個人的小故事,如果你不能體認所有犯罪都有社會背景的事實,你就會把焦點放在不該放的地方。

兇手,也同樣是個人,跟我們一樣。

說到這個就很多人不爽了,禽獸啦!畜生啦!什麼都有,然後這就成了受刑人不需要人權的理由了。

我想問問,你到底知不知道兇手爲何會成爲兇手?因爲他出生那天就已經在額頭上標記了「兇手」兩個字?如果你有興趣知道受害者的小故事,那加害者的呢?要知道,兇手的小故事,常常都正好是社會的脈絡所在,你要說很多人之關注加害者,不關心受害者,其實正好相反,關心加害者的過往是爲了避免未來的悲劇,而這纔是對受害者最好的關心。

最近剛好複習了蝙蝠俠,大家都知道蝙蝠俠行俠仗義,但有個重點,他跟超人一樣,他抓壞人,主要是現行犯(這點尤其重要),然後交給警察,因爲他不進行審判

忍者大師要求他殺死一位五花大綁的殺人兇手時,有以下對話:忍者大師:「壞人不會對你手下留情。」韋恩(當時還沒當蝙蝠俠):「這就是重點,這就是我們跟他們的不同。」

是他,你爲何要把自己變得跟殺人犯一樣,要去決定別人生命的去留?不進行審判這一點很重要,我們有太多人動不動就要判人家死刑,甚至上街遊行勒!爲了要殺人還上街遊行,真是高尚,話說當年耶穌也是這樣被殺的。

我們的社會甚至不用看過兇案現場就變成這樣的啊!

那爲何看過死刑執行的人會開始支持廢除死刑?理由就我上面提到的,當你理解兇手也是個人的時候,你就會理解殺人是一件多麼惡劣的罪行,哪怕是執行死刑。

不論包裝的多冠冕堂皇,死刑就是殺人,而且是集體殺人。要知道,集體殺人,在法律上是要加重的罪行,因爲集體暴力是最邪惡的一種犯罪模式。

於是,本書女主角文維貞從一開始接觸姦殺犯鄭允秀,先是感到噁心,直到最後想要救他。

轉變得過程很精采,也因爲有很多人的協助才促成這種轉變,這部份我不該多說,但有一點我要提,就是受害者母親與兇手見面時說的話。

改編自小說,同名電影《我們的幸福時光》。 (圖/翻攝自網路)

受害者的母親,在經過多年的沈澱之後才願意跟兇手見面,她說了不少,但最後她說了:「……在我真正可以原諒你的時候……我會再來……你要活下去啊!一定要活到那個時候!」

我要先說明,受害者母親並沒有原諒兇手,她只是「試着原諒」,因爲仇恨太過痛苦,她希望有天能放下這個仇恨繼續往前走,於是她希望兇手要活下去,活到能讓她安心的那天。

很多人說,兇手要伏法才能安撫受害者家屬,是嗎?我倒是從沒聽說過,都是你們這些死刑支持者在起鬨的,我可從沒聽過有誰能在雙重殺人暴行之後好好睡覺的,別的不談,白冰冰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我以前就說過,她會花一輩子殺死陳進興,卻救不回一個白曉燕,因爲真的白曉燕已經死了,但她心理的白曉燕卻被她的仇恨一再重複的殺死,理由很簡單,陳進興雖然被殺,但因爲失去寬恕與諒解的機會,陳進興將永遠是白冰冰的惡夢。

要知道,我以前在精神科服務的時候,要把患者內心的恐懼挖掘出來,教會當事人面對與處理,是多麼困難且要小心的工作,但是這類的努力,只要在馬路上放點音樂跟投影片就能摧毀了。

老實說這是很基本的心理分析,可惜有太多人充滿了奇怪的正義感,套用他們很愛說的話,「你又不是受害者家屬,你怎麼知道人家在想什麼?」我的確不知道,但有太多心理研究資料可以證明我說的是「普遍情況」(我不否認有少數例外),倒是他們又知道了些什麼?

不過,受害者家屬要能走出來也不是這樣容易的事情,書裡的修女就花了好多年的時間纔打開當事人心防,不過在臺灣,這類服務,恐怕都會被死刑支持者的熱血給熄滅了,因爲他們在幫倒忙,拼命的往人家心裡澆灌仇恨的汽油,然後用他們的熱血焚燒人家的苦難。

臺灣,的確離文明國家很遠啊!

本書非常好看,同名電影聽說票房也很好,不過我沒看過就是了,但書我可以打包票,真的超讚的喔!

不過,雖然早知道韓國社會風氣遠比臺灣保守許多,不過我沒想到保守成這樣啊!

--------------------原載於旭日之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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