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智障女4次「懷孕照樣上」 他卻上訴:我有責任感
▲女方有中度智能障礙,在4年時間裡被對方性侵4次。(示意圖/CFP)
雲林一名26歲的中度智能障礙小美(化名)在2012年5、6月期間,在夜市認識了彈珠檯攤位的李老闆,4年來被對方約出去趁機性侵4次,直到懷孕被哥哥發現後,整件事情才曝了光;李男一審被判1年8個月徒刑,但是他認爲已和小美家屬和解所以上訴到臺南高分院,卻被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小美因爲到夜市玩打彈珠認識了李老闆,熟識之後,對方卻想利用她的智能缺陷,趁機進行性侵,便從2014年到2015年間共發生了4次性關係,分別在火車站旁的停車場,與李男住處,最後甚至還因此懷孕。
小美被哥哥發現小腹怎麼微微突起,便在2015年7月30日被帶到婦產科檢查,這時早已懷孕6個月了,整起事件因此曝光,她的哥哥一氣之下報警處理,最後逮到了李姓男子,沒想到更誇張的是,報警之後,就在臨盆的前1個月,還是遭李男帶回家上牀。
法官在一審認爲,李男已與女方私下和解,且從2015年到2017年6月間都會付給對方1萬元,還在開庭時表示,會對兩人的女兒負責任,所以輕判1年8個月的刑刑、緩刑2年。
對於這樣的結果,李男認爲自己犯後表現良好,且還願意爲女兒負上責任,所以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提出上訴二審,不過最終卻遭臺南高分院駁回,並且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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