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保險套性侵17歲女友「就是要讓妳懷孕」 惡男想再硬上卻不舉

陳男性侵女友時脫掉保險套大喊「就是要讓妳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暴力傾向,在107年間因爲不滿17歲的小女友提分手,就佯稱有東西忘記拿,進到女友房內性侵女友得逞,中途還拔掉保險套說「就是要內射,讓妳懷孕,讓妳不能跟我分手!」不料過幾日又搭計程車持刀脅迫女友至暗巷企圖二次性侵,因爲不舉女友才趁隙逃走求救,新北地院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陳男9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24歲的陳男因爲女友提分手後,他下跪想挽回,但女友堅決拒絕,要陳男搬離住處,去年5月29日他憤恨不平佯稱要拿東西進到女友房間關上門後強脫女友衣物,不理會她的拒絕,先戴上保險套性侵,之後竟拔掉保險套稱:「就是要內射,讓妳懷孕,讓妳不能與我分手」,雖女友憤怒表示:「沒要用,就算懷孕了,我也會拿掉!」但陳男毫不理會仍內射。被女友哥哥發現後,第一時間還拿保險套否認,稱「我有戴套」,隨即被趕出門,女友因爲驚慌失措第一時間也未報案

不料陳男隔2天凌晨又搭計程車到女友住處,拿出先前留下的鑰匙開門後,將女友拉到暗巷,並拿出瑞士刀、脫掉外褲準備性侵,卻因爲不舉作罷,在外面等待的計程車運將察覺不對,還到派出所報案,不料員警卻說「沒關係,若有關係,隔壁鄰居就會報警。」好險被害女子趁隙逃出猛敲家中鐵門,哥哥趕緊開門通知母親後報案。

少女指控,陳男二次犯案時還持瑞士刀威脅,逼她說出每月要付一萬元分手費,還要錄下來做假證據,自己趁他拿手機時候才逃脫。開庭時陳男雖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但女友指證歷歷法官認爲女友都要分手,常理下不會同意性行爲考量陳男始終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照對少年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等罪共判陳男9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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