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面2次就上牀!臺女瞞法男友戰以色列男 再告性侵懷孕
臺北市一名20多歲的女子小玲(化名)雖然已經有法國籍的男友,但她今年1月初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一名以色列的男子,雙方多次相約見面還發生性關係,事發她發現自己懷孕6周,擔心男友得知真相會生氣,於是謊稱遭性侵。臺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小玲聲稱遭性侵卻仍與對方頻繁聯繫、傳LINE,於是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小玲今年1月透過Dating App認識一名來臺工作的以色列男子,雙方聊得相當投緣,相識第二天就決定見面首次「約會」,過沒幾天又再次相約出遊,期間發生第一次性關係,隔天又以同樣的模式發生第二次性關係,之後她就因工作南下出差,過程中甚至還傳了生活照給對方,工作結束返回臺北就又急着約見面,因此發生第三次關係。
▲小玲瞞着法籍男友和以色列男子發生3次性關係,直到懷孕才謊稱遭性侵。(圖/CFP)
然而,小玲事後發現生理期遲遲沒有來,驗孕之後才驚覺已經懷孕6周,擔心法國籍的男友知道真相會生氣,於是謊稱遭性侵3次。男友知道後還挺身而出幫小玲向對方理論,並索要8000元墮胎費,如此就可以不再追究。
但以色列男子堅稱,自己與小玲發生性關係時前兩次都是體外射精,第三次還有陪同去買避孕藥,可見孩子根本不是他的。由於以色列男堅持不認孩子,小玲決定提告。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卻發現,雖然小玲聲稱是因爲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纔會隱瞞到懷孕再提告,但根據電話通聯紀錄及LINE的聊天紀錄來看,雙方第一次發生關係之後仍密切聯繫,顯然和一般遭性侵的受害者反應不同,因此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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