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男「戴耳環」像女性判1年刑期  阿布達比改罰款+驅逐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聯邦刑法典第354條規定:「凡是強姦女性雞姦男性者,處死刑。」(圖/翻攝自googlema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男子與跨性別友人因打扮「過於女生」遭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逮捕,並判處1年徒刑。不過,當地法官已將刑責改爲罰款驅逐出境

26歲的時尚攝影師德里(Muhammad Fadli bin Abdul Rahman)和跨性別友人諾爾(Noor Vitriya Kistina Ibrahim)月初在阿布達比一間購物中心吃飯時遭警方逮捕,並判處一年刑期,根據法庭文件顯示,「他們在公共場所穿着不禮貌的衣服」。法德里當時穿着一件白色T-shirt,佩戴耳環及系領帶。阿布達比的刑法將「不雅着裝」定爲公共猥褻行爲

2人被判刑的事情傳開後,家屬着急地呼籲當局快點放人,新加坡維權人士也在臉書上發起募款籌資活動。據阿布達比當地媒體國家報」(The National)報導,2人的刑責減刑爲驅逐出境,以及罰款1萬迪拉姆(dirham)(約2700美元)。

維權人士稱諾爾是跨性別人士,尚未接受成爲女性的變性手術。臉書Free Fad and Fifi (We have hit our target!!)則在29日po出2人平安回國的的影片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包含杜拜、阿布達比、拉斯海瑪烏姆蓋萬阿治曼、富吉拉和夏爾迦等七個酋長國。他們在法律上認爲,在傳統異性戀婚姻之外的性關係都是一種犯罪同性戀可能被判死刑,刑罰監禁、罰款驅逐出境到死刑都有,通姦與淫亂也是犯罪,犯下同性戀罪的人,如果與同性發生性關係時自己也有配偶,也會面臨通姦的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