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觀察》人身保險「治亂打非」專項行動打響
在2017年最後一個工作日,保監會部署人身保險 「治亂打非」專項行動。按照相關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根據整治重點,對公司相關業務合規情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主動發現問題並認真進行整改,各人身保險公司總公司應於2018年4月1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向保監會報告。
遲報瞞報從嚴從重處罰
2017年12月29日,保監會下發通知,決定組織開展人身保險治理銷售亂象打擊非法經營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將綜合採取自查自糾、監管抽查、日常監管、社會監督等手段措施,通過嚴查重處、重典治亂,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有效治理人身保險銷售、管道、產品、非法經營等各類市場亂象問題,強化監管制度落實,提升合法合規經營,堅決清除風險隱患,規範人身保險市場秩序,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業規範健康高品質發展。
新金融記者獲悉,保監會將於2018年一季度組織各人身保險公司根據專項行動整治重點對相關業務合規情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主動發現問題並認真進行整改。其中,銷售亂像是本次專項行動整治的四大重點之一。
據瞭解,保監會將重點整治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和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將保險產品混同爲銀行存款或理財產品進行銷售、「存單變保單」,將保險產品與存款、國債、基金、信託等進行片面比較或承諾、誇大收益等問題。重點整治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或其他機構和個人通過各種名義和形式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費回扣或其他利益等問題。嚴厲打擊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等製造傳播虛假資訊進行銷售誤導,通過歪曲監管政策、炒作產品停售等方式進行產品促銷,以捏造、散佈虛假事實等方式詆譭同業商譽等違法違規行爲。
按照保監會要求,各保監局、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高度重視,組織成立人身保險「治亂打非」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相關工作,認真制定工作計劃,統籌配置人員力量,細化實施方案,找準工作重點,確保各項工作有的放矢、順利推進。實際上,除了銷售亂象,管道亂象、產品亂象和非法經營也是本次整治的重點。
以管道亂象爲例,保監會將重點整治保險仲介機構特別是銀郵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擅自印製使用保險產品宣傳資料,使用「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等類似宣傳用語混淆保險經營主體、誤導保險消費者,以及在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時消極處理、拖延推諉等問題。與此同時,保監會還將嚴厲打擊保險公司對保險代理人「惡意挖角」,通過虛列費用套取資金向銀郵代理機構等仲介管道賬外暗中支付手續費或其他利益等方式擾亂保險市場秩序、進行惡性競爭等違法違規問題。
據悉,對自查自糾工作認真、整改落實到位的公司,可以減輕或免予處理;對自查發現問題但整改不到位的公司,應當依法進行處理,督促其落實整改要求;對自查自糾走過場、不真查實改以及遲報、瞞報違法違規問題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仲介機構,則從嚴從重進行處罰,採取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吊銷業務許可證等處罰措施。
謹防「處置風險的風險」
據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人身保險「治亂打非」專項行動是中國保監會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和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保險活動的實際行動和重要舉措。
新金融記者注意到,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後,保監會曾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傳達相關精神。在該會議上,保監會強調,要深刻把握高品質發展這個總綱,切實貫徹新發展理念,始終堅持「保險業姓保」定位,大力推動保險業迴歸本源服務實體經濟,加快形成推動行業高品質發展的各項政策指標體系,建設和完善監管制度環境,推動保險業轉變發展方式、轉換增長動力,增強發展的均衡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推動保險行業率先實現高品質發展。
有意思的是,保監會當時還特別提到要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保險活動,重拳整治保險市場亂象。由此,也不難理解此番開展人身保險「治亂打非」專項行動了。
事實上,除了重拳整治保險市場亂象,上述會議還透露出2018年的其他防風險工作,即着力解決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中的重點風險,積極穩妥處置少數保險公司暴露的風險點,謹防發生「處置風險的風險」。
新金融記者瞭解到,爲進一步防範保險業資產負債錯配風險,保監會此前已下發《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據悉,該《徵求意見稿》是在前期五項具體監管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資產負債管理的基本要求、監管框架、評級方法以及對應的差別化監管措施,是資產負債管理監管的總領性文件。保監會將根據各方面回饋意見對監管辦法予以修訂完善,並將在2018年正式發佈實施。
對保險公司來說,要有效實現資產負債管理,無疑需要制定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管理的內部控制流程,建立資產端與負債端的溝通協商機制,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責任。在此背景下,保險公司也應當根據自身的業務性質、規模和複雜程度,建立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所需的模型,選擇適當的管理工具。
爲了讓保險公司有足夠動力推進這項工作,《徵求意見稿》此前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資產負債管理績效評估體系,明確資產負債管理考覈評價方法和標準,將資產負債管理的指標納入相關部門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覈。
此外,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和實施有效的資產負債管理監控和報告程式,定期編制和審議資產負債管理報告,並按照規定向監管部門報送資產負債管理報告。更值得注意的是,保監會將依據資產負債管理綜合評級結果,對保險公司實施差別化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