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宗洸》中火四氣換十煤 唬弄的啦

中火。(圖:臺電提供)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26日在立法院臨時會中拋出「中火燃煤除役時間表」列入主決議的提案,要求中火10部燃煤機組由原訂的2046年提前於2035年除役,但不拆除,以因應供電危機出現時的緊急需求,廠址新建4部燃氣機組。在同日召開的記者會中,蔡其昌連同其他倡議淨零碳排的部分立委進一步強調,以氣換煤有利我國於2050年達成「碳中和」的目標

仔細檢視蔡的提案與發言內容,不難發現這項提案漏洞百出,要求中市府鬆手燃氣機組新建審查政治語言掩蓋了無詳盡規畫的缺失,更罔顧獨立電網能源安全不容折扣的現實

其一,在臺電目前的「長期電源開發方案」中,中火新增2部燃氣機組原是爲了滿足核電全數除役後的供電需求,廠內的10部燃煤機組並無任何提前除役的規畫。蔡其昌打算把燃氣機組由原先的2部增爲4部,藉以取代廠內所有燃煤機組,臺電原先規畫的「新增」一夕變成「取代」,那麼填補核電除役後電力缺口的規畫是什麼?

其二,中火燃氣機組2部變4部,用氣量勢將加倍,密切相關的天然氣接收站與貯氣設施的規畫又是什麼?目前進行中的天然氣安全存量由7至10天提升爲14天的規畫,是否因額外新增2部機組而破功?蔡委員不知道燃煤的安全存量是36天,核燃料安全存量是18個月嗎?

其三,爲了維持供電穩定,不能先拆(燃煤)後建(燃氣),所以中市府應儘速同意新建燃氣機組,讓燃煤機組得以提前除役。不過,爲了因應供電危機出現時的緊急需求,因此即便燃氣機組悉數完工,10部燃煤機組仍舊「只能除役、不能拆除」。既然過去兩年供電充裕,備用容量率都能維持15%以上、每日的備用容量率也都能超越10%,亮出終年常綠的燈號,爲什麼還有「緊急需求」?如果這個邏輯說得通,那麼所有核電機組更應都除役不拆除,甚至核四都應儘早完工,以備不時之需。

其四,4部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最多520萬瓩,10部燃煤機組總裝置容量550萬瓩,在供電一直都緊繃的情況下,臺電對於自身的最大供電能力向來錙銖必較,就連無法全日供電的太陽光電也不放過,短少的30萬瓩更不可能就此勾銷,那麼負責填補的機組在哪裡?

最後,令人感到錯愕的是,蔡其昌口中竟也不忘提一下2050年力拚「碳中和」。筆者倒是很想向委員請教,在2050年的長程目標之前,2030年的具體中程目標是什麼,纔能有利於碳中和目標在2050年達成?2035年的四氣換十煤絕對不是解方,說到底,燃氣發電依舊排碳。再者,真心要拚「碳中和」,不是應該效法先進大國在2030或2035年直接排除燃煤發電嗎?中火10部燃煤機組爲何在2035年還要保留?

總之,充滿政治算計的「四氣換十煤、停用不拆除」如果只是想唬弄人民、干擾中市府正在進行的燃氣機組審查,同時也被當成保有燃煤機組的緩兵之計,那就別提了吧!畢竟,15年後的事情誰能掌握呢?

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工程系統科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