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漲電價 治標不治本(葉宗洸)
臺電擬漲電價彌補虧損,引起熱烈討論。(圖/報系資料照)
據媒體報導,由於臺電連續兩年出現鉅額虧損,且今年預計將再大賠超過1800億元,經濟部於是研擬今年4月起全面調漲電價。待3月召開的「電價費率審議會」評估討論,並考量去年歲計賸餘實際補貼臺電的金額後,臺電便可據以計算電價調幅,期望今年最終得以「零虧損」。
事實上,經濟部早在春節前的年終記者會中,即已先行預告今年將幫臺電向政府爭取補貼。部長王美花當時強調,臺電虧損主因是國際燃料價格上漲,對於外界質疑臺電鉅額虧損肇因於能源政策失當,王美花則是堅決否認。
去年政府以稅收盈餘補貼500億元,臺電仍交出1985億元的營運赤字,原因確實與國際燃料價格居高不下有關;但臺電前年便已出現2272億元的虧損,上級機關經濟部完全沒有警覺且毫無對策可因應?能源政策真的沒問題?
臺電去年的總髮購電量爲2455億度,平均電價爲每度3.07元。其中,使用化石燃料的火力發電佔比爲82%,發電成本爲每度平均3.64元;核電佔比7%,成本爲每度1.39元。精算之後,火力發電去年共超支1145億元,而核電則收益達300億元。以蔡政府任內的2019年爲參考依據,核電當年售電量爲312億度,相同的發電量可讓臺電在去年少發140億度的昂貴火電,並一舉少虧315億元。正因爲能源政策規畫失當,使得核電淨收益逐年下降,賠錢的火力發電一再超支。
除了高價火電衝擊臺電營收,再生能源躉購也脫不了干係。臺電去年購入215億度的再生能源電力,而去年每度平均躉購費率高達5.2元,臺電因此而超支458億元,同樣是政策使然。
再生能源兩大主力的光電與風電,每度自發與購入電力的平均成本並不相同,自發爲4.3元,購入爲5.79元,差距不小是因政府急於鼓勵民間參與兩電的開發。結果,不管是臺電或民營成本,都明顯高於3.07元的平均電價。
在能源自主性不足,偏又「非核就火」的能源政策下,國際燃料價格漲幅一旦因特殊原因(如俄烏戰爭)而異常擴大,臺電營運出現嚴重虧損幾乎無可避免,而躁進廢核、再生能源急就章,更讓情況雪上加霜。
臺電營運狀況不佳是非戰之罪,當提高機組發電效率、降低線損等技術解方用盡,卻仍無法將售電成本拉到平均電價以下,調整電價成了最後手段。然而,政府過去7年多因政治或選舉考量,動輒「凍漲」電價,僅在最近1年多針對工業用電進行兩次調漲,民生用電幾乎紋風未動。面對連年大賠的營運績效,臺電既然無力左右電價調整,只能無奈自詡爲「物價消波塊」。
能源政策不當擴大了臺電過去兩年的虧損,今年臺電營運還會繼續出現赤字。政府別再當埋頭鴕鳥,全面調漲電價只能治標,積極調整能源政策,纔是治本之道。
(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