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吹不給吹?女喝氣泡酒遭吊照控誤導 警:她態度反覆

▲想酒測不給測,女子申訴員警刻意「誘導」,讓她吃上9萬元罰款還被吊銷駕照。(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涂姓女子在去年8月因騎車人行道,遭到員警攔查,員警按程序要酒測,塗女拒絕,挨罰9萬元並且吊銷駕照3年。不過塗女提起行政訴訟,說是員警「誤導」她,她想測員警卻不給測,但警方表示,是塗女自己態度反覆,儀器也按下了,沒辦法更改,最後法院判決處分撤銷。

根據涂姓女子的說法,去年8月13日晚上,因爲將機車騎上人行道,被轄區建國派出所員警攔查。由於之前喝了氣泡身上酒味,員警要對她執行酒測。但奇怪的是,員警不斷「提醒」她,測不過的話要送法院「酒測不過會有案底,拒測的話,讓我們把車牽走就好」讓她一開始決定拒測,但打電話和老公商量後想想不妥,改口接受酒測,沒想到員警說「來不及了!」逕自開單,讓她認爲根本遭到錯誤誘導。

▲員警對涂姓女子解釋權利。(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不過警方表示,當時的員警非常有耐心,給了涂姓女子充足時間考慮,再三確認後才按下儀器,若應塗女要求重新操作,萬一沒超標,就容易引起縱放人犯的嫌疑,甚至引發民衆不良觀感,質疑特別優待塗女。警方並且公開蒐證畫面,涂姓女子花了20多分鐘決定要不要酒測,員警也依程序告知權利「拒測將面臨9萬元罰鍰、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領,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則認爲,涂姓女子已經表明願意接受酒測,並不影響警方取證效力,員警不應拒絕,又在蒐證畫面中,的確也看到員警曾說「只要繳罰單」、「可以回家睡覺」等話語,的確有誤導之嫌,判決原裁罰應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