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探/臺灣行動支付行不行?

全球各國紛紛力推現金交易臺灣相關規範仍嚴謹,出發點雖是善意,卻也讓發展顯得相對牛步,由下而上的需求推動,是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

【文/黃俊超

不用帶現金、皮包甚至連卡都捨棄,僅須透過行動裝置電子支付交易模式,是未來消費的趨勢。然而只要跟金錢個資扯上關係,政府法令就會特別謹慎,這當然有好有壞,現實世界本來就存在的問題,到了虛擬世界也依舊會發生,不過當全球發展方向一致,科技將可有效地提升安全性

根據金管會資料顯示,臺灣去年消費支出約八兆元,電子支付(非現金)僅有二.○八兆元、約二六%,低於亞洲鄰近國家。其實臺灣並不缺電子支付方式便利商店與銀行林立現金交易相當便捷,縱然臺灣電商市場C2C和B2C連年雙位數成長,然超商取貨付現比率居高不下,電子支付仍未見普及

政策須加速鬆綁

金管會將鎖定政府機構醫療院所夜市或小型店家,期望臺灣在二○二○年非現金支出比重提升至五二%、逾四兆元。然而,除了法規與政策上仍有不少限制等待突破外,其實太多元化的付費方式、太過便利的現金交易,也都是臺灣電子支付推動上的阻力消費者習慣不易大幅改變。

從第三方支付來看,電子支付機構條例上路已滿一年,然而似乎僅止於樓梯響階段,終於在七月初,政府爲協助業者順利開業修正「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應業者建議放寬密碼安全設定、連線中斷機制等四項規定,預計七月底上路,臺灣的行動支付時代正在緩慢地前進。

此次修正一是增加約定連結存款帳戶付款機制的作業機制類型,開放電子支付業者可透過專用存款帳戶,有效增加作業彈性。二是簡化固定密碼安全設計,第三爲因應行動裝置普及,增加圖形手勢指紋解鎖等交易安全設計模式,最後放寬連線中斷機制及支付指示再確認要求,增加行動支付便利性

然而,業者希望放寬的「實名制」,金管會將朝只要先以手機註冊就算實名的方向,但每月代收代付金額爲一萬元,且不得儲值,不過目前尚未定案。第三方支付在臺灣發展頗爲曲折,不過C2C的交易若有中介機構在其中,有利於提高安全性,預期在金管會鬆綁安控標準下,應可順利加速業者開業。

全球行動支付發展超過十年,在手機制造商、電信商與金融業者共同努力下,技術逐漸成熟,應用端也快速興起,開發中國家以空中下載技術(OTA,Over-The-Air)的支付系統發展較爲順遂,而先進國家如美、日、英、南韓新加坡等,則偏重在於NFC的技術應用上。(全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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