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焚化廠里民回饋金 每公噸垃圾增加100元
臺北市環保局22日表示,市議會三讀通過「臺北市垃圾焚化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修正案,未來焚化廠回饋給周遭里民的回饋金,每公噸垃圾從新臺幣200元增加爲300元,並取消過去限制回饋金用於工程、設備(資本門)的比例不得低於40%的規定,讓回饋金的使用更具彈性。
環保局指出,現行回饋標準已經實施超過15年,當地居民與民意機關屢提出提高回饋金的訴求,經審慎評估後,議會22日通過增加售電及代處理垃圾收入回饋,每公噸增加100元回饋金,將直接回饋地區里民,由相關地區裡辦公處提出回饋方式,經環保局審覈後辦理。
環保局說明,爲強化公開透明,在修正案也規定回饋金的使用,需要在環保局的網站公開,並於裡辦公處公告欄公佈30日,而民衆也可以向「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會」或是區公所查閱。環保局近日將至各相關區裡說明執行方式及建議可回饋的方式,以加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