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複合型司法助力“家和萬事興”

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針對家事糾紛特點,不斷進行審判方式改革探索,逐步形成“規範化訴訟多元化調解、社會化疏導、滲透式教育”四位一體複合型家事司法工作模式。該院少年家事庭先後獲得集體三等功、南京市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示範崗等榮譽。

五項機制――築起反家暴的堅強防線

“和諧社會的根基是和諧家庭,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積極服務和保障家庭文明建設,維護家庭的和諧,才能助力家和萬事興。”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守忠說。

家庭暴力不是個人私事,而是社會公害;不是一般的家庭糾紛,而是違法犯罪,是對家庭成員權利的嚴重侵犯。秦淮區法院在實踐中發現,因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引發的暴力事件時有發生,且容易引發爲惡性事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今年8月,秦淮區法院邀請南京市律師協會、南京同心未成年人服務中心單位共同召開婚姻危機干預中心創建工作論證會,探討建立家事訴訟干預中心的方向和工作模式。

在此基礎上,經過多次協商溝通,在區委政法委的牽頭下,11月25日,秦淮區法院與轄區行政、司法機關及有關高校、社會組織等9家單位簽訂《家事訴訟危機干預聯動機制共建協議》,共建家事訴訟危機干預中心,採取“大數據+網格化”工作模式,根據風險等級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共同防範和應對家事訴訟活動中的暴力事件,築起反對家庭暴力的堅強防線。

秦淮區法院創建的家事訴訟危機聯動干預,主要有五項機制――以搭建平臺爲基點,設立實體化對接中心;以危機發現爲先導,構建預警識別機制;以風險評測爲依託,界定劃分危險等級;以分類處置爲核心,制定針對性干預措施;以聯席會議爲保障,強化多元合作力量。

從論證磋商到溝通合作、制定方案、案例實操,再到升級爲形成機制,秦淮區法院“五步走”戰略不斷推進家事訴訟危機干預中心實體化運作。

據秦淮區法院少年家事法庭庭長王冬青介紹,聯動干預的具體流程爲“發現―風險分級/分類―干預”。法院根據不同的風險等級,移交不同團隊,採取不同方法進行干預。如對高危風險,法院將移交公安、檢察官、律師、心理學專家組成的干預團隊進行處置,綜合運用法律威懾、心理疏導等手段震懾施暴者,同時對受害者開展心理疏導、法律援助;對發生民轉刑的惡性事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施暴者啓動刑事程序予以刑事處罰。

不久前,秦淮區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離婚後財產糾紛案女方在訴狀中稱,被告脾氣暴躁,曾於去年底將女方的腿打成骨折,後經調解離婚,但雙方解除夫妻關係後仍爲兩家服裝店的分割問題爭執不斷。法官根據風險等級,將該案移交給市律協“婚家委”的資深律師。律師對當事人進行了心理疏導和教育引導,最終與法官共同促成該案順利調解結案

多方聯動――人文關懷讓糾紛事了人和

2019年5月,秦淮區法院與區檢察院共同簽署《關於聯合開展家事案件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工作實施意見》,法檢兩院聯合開展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工作,推動家事糾紛多元化化解。

“家事案件往往涉及家庭隱私,案件查明事實難、舉證難,同時這類案件往往涉及夫妻、未成年子女、雙方父母等多方當事人,法理情交織,裁判易,人和難。”秦淮區法院副院長劉斌說。

秦淮區法院與區婦聯共建維權基地,成立秦淮區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舒心坊”工作站,邀請心理學教授,共同爲案件當事人提供心理疏導。該院還與區委政法委共同發文,聯合近十家單位的力量共同參與調解家事糾紛,以各種形式的人文關懷讓家事糾紛事了人和。

2019年初,秦淮區法院受理了一起離婚撫養權糾紛案。夫妻雙方年齡相差近30歲,育有一子一女,雙方對兒子撫養權歸男方一事並無異議,但對2歲女兒的撫養權卻互不相讓。法院藉助家事調查員和區檢察院的力量,確認了雙方當事人撫養孩子的能力和條件後,作出了實現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裁判,爲未成年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護。

訴調對接――分類高效化解家事糾紛

一對親兄弟因對父親遺產的繼承問題產生糾紛而訴至法院,原告大兒子要求與弟弟以各50%的份額共同繼承父親名下的一套房產。

秦淮區法院受理該案後,立即安排人民調解員聯繫原、被告,瞭解案情。人民調解員在得知該案是因被告對父親名下存款存有異議,才與兄弟產生了糾紛後,便再一次聯繫原告,請他將父親名下房產、存款等明細作爲證據材料提交至法院,由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對這些證據材料進行舉證質證,並展開法律釋明。

與此同時,人民調解員多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雙方當事人開導。最終,兩兄弟達成了和解協議。法院當場爲雙方製作了民事調解書。兩名當事人都爲法院高效立案、耐心調解的工作效率點贊,還專門送來了表達謝意的錦旗。

秦淮區法院在家事糾紛審判工作中展開繁簡分流改革,按照“員額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調解員+事務助理”的多元一體模式,配齊配強家事速裁團隊。以全面導入爲原則,以可調解、能速裁爲標準,依據案件類型和辦理階段,將案件分別導入家事速裁團隊和少年家事庭進行類案專審、簡案快審、繁案精審。

“家事案件往往矛盾大、積怨深,家事速裁不能等同於其他的民事案件速裁,調解工作必須是建立在情理相融、裁判基礎上的專業化調解。”王冬青說。

據介紹,秦淮區法院的家事速裁審判流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家事案件速裁團隊實現上下聯動,調解工作貫徹從收案到結案的全過程,確保快速解決矛盾糾紛。二是法院提前向當事人釋明裁判要素、分配舉證責任,通過家事智能化要素式審判系統開展要素式立案、答辯,快速固定要素信息,提升工作效率。三是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積極引導各方當事人充分考慮己方訴訟目的、評估己方訴訟風險,並在此基礎上決定是否同意調解,進而協助當事人快速理清調解思路,明確自己希望達成什麼樣的調解方案。四是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後,法官會對調解方案進行全面審查、完善、優化,在確保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規定、能夠妥善執行、實現案結事了的基礎上,快速爲當事人出具調解文書,儘量保障當事人能夠當場拿到法律文書、當場解決矛盾糾紛。

據統計,自今年7月秦淮區法院組建速裁團隊以來,已累計結案240件,其中調撤196件,調撤率達81.66%;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9.16%,平均審理天數僅10.81天。

訴訟導航――圖表助力家事糾紛化解

2015年,秦淮區法院受理了一起看起來本該很簡單的離婚案件,但之後卻經歷了4次開庭,案件卷宗多達6卷759頁。夫妻雙方的矛盾焦點就是孩子的撫養權,兩人對簿公堂、爭執不下,幾次當庭打起“證據戰”,向法院提交了大量的照片、證言,大大增加了庭審時長,但證據內容卻基本與決定撫養權的裁判要素事實無關。

王冬青恰巧是該案的承辦法官,他坦言此案絕非個例:“年輕夫妻的離婚糾紛中,大部分當事人在提供證據時只在乎數量而忽視有效性,既消耗了個人精力,也浪費了司法資源。”審判效率低、庭審拖沓耗時成爲涉撫養權審理過程中的通病,令法官和當事人苦不堪言。

如何在不增加法院工作量的前提下提高舉證效率和審判效果?2017年,秦淮區法院梳理了近三年受理的3106起家事案件、參考了2059份裁判文書、整合了47部家事法律法規,率先推出一套《家事案件裁判要素審查表》,適用離婚、子女撫養、彩禮、繼承、人身安全保護令等6大糾紛類別、24類民事案由。《子女撫養裁判要素審查表》共分爲4大類42個項目,全面考察直接撫養人的撫養能力、撫養意願、子女特點、近親屬協助撫養等裁判要件。當事人如決定填寫並提交該表格,還需在表格最末端簽字,承諾如實填寫相關內容並認同其作爲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

“涉撫養權案件法官調查重點包括三個方面:孩子歸誰、撫養費數額、探視權行使。”劉斌說,“表格在設計時將以上三方面內容全部涵蓋,將複雜的法庭調查內容以標準化、條款化的形式呈現。表格內容詳盡,既可作爲裁判依據,也可拿來調解,節時省力,更重要的是統一了裁判尺度,提高了審判質效。”

今年,秦淮區法院又將這份紙質版《家事案件裁判要素審查表》研發升級爲電子版的“家事案件要素化智審系統”。系統試運行半年多來,在便利當事人訴訟、精準識別繁簡案件、助力法官高效裁判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目前,已有166起案件的原告通過該系統完成了網上要素式立案,84起案件的被告通過系統完成了網上要素式答辯,系統共自動生成要素式判決書42份,要素式庭審的平均審理天數同比縮短36.59天,審判效率顯著提升。(本報記者 趙興武 本報通訊員 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