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接生婆幫人接生致產婦大出血死亡 獲刑10年
沒有醫生執業資格證,這個莆田女子還幫人接生,結果產婦大出血死亡。近日,因爲犯非法行醫罪,該女子被(廈門)湖裡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被處罰金1萬元。
2003年至2005年4月期間,莆田女子陳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和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湖裡區後坑擅自開起黑診所,從事行醫活動。
2005年4月23日傍晚,曾女士臨產,其丈夫就請陳某來家裡接生。於是,陳某在不具備醫療設備、不符合接生條件的情況下爲曾女士接生,結果導致曾女士產後大出血,於次日凌晨1時許送醫搶救無效死亡。其間,陳某收取了435元的報酬。
事發當天,陳某逃離廈門。2010年12月,逃亡多年的陳某被抓獲歸案。
庭審中,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陳某辯稱罪名不能成立。她說,她有接生證,也在大醫院實習過,所以具備接生資格。
法院經審理認爲,陳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而從事診療活動,造成一名就診人死亡的後果,其行爲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對於陳某的辯解,法院認爲,陳某雖然於1997年經莆田仙遊縣衛生局准予從事家庭接生專項技術服務,但根據相關規定,該合格證書的有效期爲3年,而陳某並未履行任何校驗手續。同時,根據莆田當地的規定,已於1999年5月前取消了村級接生員的接生業務,而廈門市衛生局自2003年起全部取消了除小嶝外的家庭接生員。據此,應當認定陳某在案發當時根本不具有合法接生員資格,也不具備醫生執業資格。(東南新聞網)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