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榮洲涉殺女童逆轉無罪 檢正式上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士兵許榮洲被控犯下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一審被判刑18年,臺灣高等法院2日以全案缺乏直接證據改判許無罪,並將許榮洲停押責付;特偵組與臺灣高檢署24日公佈上訴理由書,26日正式向最高法院提上訴。

1996年(民國85年)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原被指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遭錯殺之後,全案重啓調查,前士兵許榮洲2011年5月被臺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求刑20年,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同年12月12日依殺人罪判決許榮洲18年徒刑

到了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則認爲沾有血掌紋關鍵木條遺失許男自白反覆等,今年4月2日改判無罪。對於此案的大逆轉,特偵組認爲,法院審理許案的2次審判期間隔15日以上,法院卻未踐行更新審理程序,判決有違背法令檢方本週三(24日)公佈92頁的上訴理由書,比高院的判決書74頁,還要多了18頁。

檢方強調,許榮洲自白高度可信,並與屍傷報告相符,許男竟能說出謝姓女童穿着「束褲」,而這是隻有兇手纔會知道的細節,高檢署以判決違背法令爲由,26日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