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值多少錢?」 檢事官索賄600萬 公懲會判撤職
臺中地檢署前檢察事務官周紀宏,被控利用辦案機會,接受業者飲宴招待,帶偵查筆錄赴宴、泄漏偵查內容,以投資名義向業者索賄600萬,被判刑12年2月確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後,以周嚴重違法失職,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的最重懲戒處分。
周男原是政風人員,經司法特考轉任檢察事務官10年,爲專案組檢事官,2013年10月協助偵辦診所詐領健保費案,發現某牙醫診所另僱用密醫看診,要求診所陳姓負責人提供診所資料,說要「私下交付纔有轉圜空間」。
2014年1月25日,周聯絡陳在高檔餐廳招待飲宴;席間周將案件筆錄交給陳閱覽,教導陳僅須承認密醫帶3病人看診,讓案件變輕微爭取緩起訴,還說陳可拿更改過資料替換已查扣的密醫約診資料,並喊價「如果我幫你們這麼做,我值多少錢?我月薪16萬,你們要拿多少錢來買我」。
陳答「那50萬可以嗎?」「你一年薪水可以嗎?」周比出「6」手勢,要陳以其名義出資600萬投資無塵衣公司,陳隨口敷衍。
今年4月,最高法院以周多次利用職務機會,私下接觸當事人泄漏偵查內容,主動索賄,嚴重敗壞司法風紀,依貪污、泄密等罪判周12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