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保險產品整體質量 銀保監會發文規範財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人民網北京6月4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爲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夯實產品監管制度基礎,銀保監會對《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要求,對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監督管理作出具體規定,2005年原保監會印發《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並於2010年進行了修訂。原《辦法》印發以來對強化產品監管和提高財產保險行業產品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市場經濟和法制環境的不斷健全,原《辦法》也面臨着滯後於保險市場發展、產品監管體制機制不適應等問題,需要進行修訂完善。在此背景下,根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的總體要求,銀保監會對原《辦法》作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該負責人說。
《辦法》共分6章40條,分別爲總則、條款開發和費率釐定、審批和備案、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具體對立法目的及整體原則,條款開發和費率釐定總體要求及相應職責,審批和備案具體要求,監管措施,相關機構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的法律責任,以及辦法適用等相關事宜進行了規定。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次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監管體制機制進行完善。二是進一步規範財產保險公司條款開發和費率釐定行爲。三是規範公司保險條款費率報送行爲。四是強化條款費率監督管理,明確條款費率直接責任人及其違規處理,並對公司產品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五是發揮相關協會行業自律作用。六是根據近年來保險市場和產品監管最新情況和變化,修訂完善了相關內容。
在規範條款費率開發報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修訂?上述負責人介紹,在進一步規範條款費率開發報備方面,一是完善了保險條款開發原則和費率釐定原則。二是明確要求保險條款名稱應符合命名規則。三是強化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開發審查和保險費率釐定審查責任。四是進一步規範公司條款費率報備行爲。
在強化條款費率管理方面主要做了哪些修訂?該負責人表示,在強化條款費率管理方面,一是明確公司條款費率直接責任人。規定公司條款費率開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合規負責人、總精算師分別對條款費率開發管理、條款審查、費率審查負直接責任。二是明確直接責任人違規的處理。條款費率開發管理部門負責人、合規負責人、總精算師違反規定的,由銀保監會或其省一級派出機構責令改正、提交書面檢查,並可責令公司作出問責處理。三是要求公司嚴格執行條款費率,強化條款費率管控,建立重大事項審議機制。四是要求公司對條款費率進行跟蹤評估,並及時進行清理。
“《辦法》的修訂是完善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規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開發和費率釐定行爲,進一步提升財產保險行業保險產品整體質量。”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根據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修改《辦法》,並適時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