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明確保險條款費率直接責任人及其違規處理
本報北京6月7日電 (記者趙展慧)日前銀保監會對《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修訂後的《辦法》共6章40條,包括總則、條款開發和費率釐定、審批和備案、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辦法》進一步強化了保險條款費率的監督管理,規定公司條款費率開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合規負責人、總精算師分別對條款費率開發管理、條款審查、費率審查負直接責任,並明確直接責任人違規的處理。同時,要求公司嚴格執行保險條款費率,強化條款費率管控,建立重大事項審議機制,及時對條款費率進行跟蹤評估和清理。《辦法》進一步規範了公司保險條款費率開發報備行爲,完善了條款開發原則和費率釐定原則,明確了公司條款開發審查和保險費率釐定審查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