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抽查春節、元宵節應節商品 有95件不合格

桃園抽查應節商品有95件不合格。(圖/經發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爲讓消費者安心購,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目前市面上的春節及元宵節應節商品進行抽查,共查獲95件不合格商品:其中13件是紅包袋、29件是春聯、50件春節飾品(包括掛飾、擺飾、幸運物、招財撲滿等)以及3件糖果盒;主要缺失爲「製造商資訊」和「主要成分材料」標示不全;未標示「製造日期」及「商品產地」等資訊。

經發局22日提醒民衆產品如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資訊,一旦發生爭議將求償無門,呼籲民衆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商業發展科科長廖振宏表示,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衆消費安全,民衆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濟發展局舉報(檢舉專線03-3313360),倘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進以發揮共同監督功能,以防止來路不明劣質商品危害國人的健康,保障民衆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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