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抽查182件年節食品 揪20件不合格

臺北市衛生局年前到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等地點抽驗182件年節食品,結果有20件不符規定,不符規定產品都已要求下架,如來源屬外縣市則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理。(臺北市衛生局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農曆新年快到了,臺北市衛生局特別在年前抽查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等地182件年節食品,結果20件不符規定,以花椒不合格率達80%最高,其次爲生鮮蔬果60%及竹笙30%;臺北市環保局也稽查禮合包裝,目前查覈200件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查出20件產品不符規定,包含19件品質檢驗不符規定、1件標示不合格,其中有3件是標示和品質檢驗都不符規定。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說明,19件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包含4件花椒、6件生鮮蔬果、3件竹笙、2件白木耳、2件菇類,分別檢出1至8項超標或不得驗出的殘留農藥,3件竹笙中有2件檢出超標的重金屬鎘或漂白劑二氧化硫,還有2件即食豆乾驗出超標防腐劑己二烯酸。

至於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包含2件花椒及1件蝦米標示不實、1件豆乾未依規定使用中文標示。衛生局表示,4件產品來源廠商位在外縣市,已移請高雄市及新北市衛生局處理,3件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28條,可處4萬元到400萬元罰鍰,另1件沒有中文標示,違反《食安法》22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並令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林冠蓁說明,20件違規產品有3件的業者位處臺北市,但無法提供源頭廠商,已依違反《食安法》各裁罰3萬元,另外2件來源廠商在臺北市,也依《食安法》各裁罰6萬元,剩下15件違規產品來源廠商都是外縣市,分別移請高雄市、雲林縣、臺中市、臺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衛生局處理。

此外,臺北市環保局1月中至2月中到賣場、量販店及糕餅店查覈年節禮盒包裝,預計抽查300件。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表示,查覈品項以糕餅、加工食品及化妝品禮盒爲主,目前查覈200件全符合規定。另環保團體公佈最新調查,有7成多民衆因禮盒過度包裝降低購買意願,除了稽查也希望藉由消費端改變業者銷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