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抽查市售泳裝及泳具商品 2成5標示不合格
▲爲保障消費者健康,桃市經發局抽查市售泳裝及泳具商品。(圖/經發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3日指出,該局會同市府消保官,於6月份執行「泳裝及泳具」的商品標示稽查專案,派員至轄內大賣場、專賣店及游泳池附設販賣店等23家商店,抽查泳裝及泳具商品共計240件,發現25.83%標示不全;而不合規定商品中,以中國製居多。
經發局商展科科長廖振宏呼籲民衆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而此一抽查結果統計如下:
(1)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的商品共有62件,不合格率25.83%。其中「泳裝(如泳衣、泳褲及泳帽等」共抽查166件,不合格33件,不合格率19.88%,「泳具(如泳鏡、浮板及泳圈等)」共抽查74件,不合格29件,不合格率39.19%。(2)不合規定商品中,主要未標示項目爲「製造(進口)商資訊」,其次爲「製造日期」。不符商品標示者,52件未標示製造(進口)商資訊,29件未標示製造日期。(3)不合規定商品中,中國製計有43件、臺灣制10件、日本製3件,未標示產地來源計有6件。
▲爲保障消費者健康,桃市經發局抽查市售泳裝及泳具商品。(圖/經發局提供)
廖振宏並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衆消費安全,民衆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濟發展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倘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