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提核一燃料折舊51億 10月電價不降

核一1 號機重啓機率低,電價費率審議會議決議,儘管用人及利息費用減少,但在認列燃料及折舊成本約51億元后,僅約微降0.09%,考量實務作業成本,決定不調整10月電價。

經濟部今天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正式會議,由經濟部次長沈榮津主持,會中針對臺電公司各項成本資料,包含燃料成本、用人費用等進行討論與確認後,決議今年10月電價不調整,每度平均電價仍維持2.5488元,爲新電價公式自去年實施以來,連續 3次調降後,首度不調整。

攸關電價調整 2大成本項目包括燃料成本、用人費用,其中 105年燃料成本預估增加54.7億元,除了因國際油價上漲,較今年4月預估還增加15.13億元成本外,經濟部能源局長全能指出,主要與核一1號機燃料放在爐心中已經超過18個月,經過中子照射,加上爐心核燃料設計特性,沒辦法移出其他核電廠機組使用。

面對核一1號機將於 107年12月5日屆齡除役,截至今年8月底,核一1號機核燃料淨值因未發電無法攤提費用41.21億元,以及折舊費用9.8億元,合計51.01億元,考量未來無法重啓動機率超過50%,臺電副總經理張明傑表示,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8、16號公報規定,並與會計師討論後,決定一次性認列相關費用。

至於認列燃料及折舊費用是否意味着核一1號機提早除役,林全能強調,仍努力爭取核一1號機重新啓動,但他強調目前政策相當明確,會如期除役。

除了利息費用減少外,沈榮津表示,因人員退休增加以及確實控管各項用人費用,即使勞基法一例一休增加費用,總用人費用也減少25.85億元。

沈榮津表示,10月電價原預估調降0.09%,每度減少0.0024元,但試算後每月用電330度的用戶,一個月電費減少不到1元,考量電價調整應衡量實務面作業成本,經審議會委員投票表決,全數同意這次電價不調整。

此外,委員也同意將這次電價緩降對 105年度影響產生1.26億元溢收電費收入,註記於電價平穩補充報表,與104年臺電公司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335.72億元(審定數)一同作爲未來平穩電價之用。

沈榮津指出,委員也進一步討論確認電價平穩機制內容,確定未來如遇電價漲幅過大可能衝擊物價及經濟時,將啓動機制實施電價緩漲,並編制「電價平穩補充報表」紀錄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數,也會註記執行緩漲電費短收預估數。

由於104年通過的電價公式將屆滿2年實施期,沈榮津透露,今年8月底經濟部已提送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訂擬議至行政院,主要擬修訂重點爲設定電價漲跌限幅均爲3%及建立促使發展綠能的電價結構。105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