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油商偷運油給北韓 法務部首開「資恐防制審議會」制裁

港籍貨輪方向永嘉」遭南韓政府發現涉嫌偷運石油北韓。(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香港籍貨輪「方向永嘉」(Lighthouse Winmore)涉嫌偷運石油到北韓,遭南韓政府扣留,高雄地檢署2日傳喚高洋漁業公司負責人陳世憲到案,陳世憲堅持否認犯行檢方訊後諭令150萬元交保。法務部今天首次依資恐防制法規定,召開「資恐防制審議會」,會中通過指定陳世憲、Bunker’s Taiwan Group Corporation、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共計1個人、2境外法人制裁名單

法務部稍早發新聞稿表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針對北韓威脅國際安全之行爲,於2017年間陸續發佈第2371號、第2375號及第2397號決議強化制裁強度措施,並於2017年12月28日指列制裁比利恩18號船隻,今天首次依資恐防制法規定邀集國家安全局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會委員召開「資恐防制審議會」。

「資恐防制審議會」中依資恐防制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基於國際合作及聯合國決議認有必要,通過指定陳世憲、Bunker’s Taiwan Group Corporation、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共計1個人、2境外法人爲制裁名單,制裁及於陳世憲爲實質受益人之Oceanic Enterprise Co. Ltd.、UMC Corporation Peru S.A.C之2個境外法人。

法務部指出,我國位處亞太地區,對於區域安全同盡國際責任義務,也不容任何挑釁國際安全行爲。法務部呼籲金融機構非金融事業人員民衆,就上開指列對象應禁止任何提供財物財產利益行爲,亦應避免任何金融或商業往來,以避免構成資恐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