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在大陸》我在大陸法院實習
2012年,我在臺灣的高中畢業後就選擇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進行本科學士學位的學習,就讀於法學院。2016年畢業後,我考取了北京清華大學的法學院,繼續攻讀碩士學位。法學是一門基礎理論與專業實踐並重的學科,因此北行法學院與大陸多處的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都有建立實踐項目,讓學生在大二的暑假奔赴各地進行專業實習。作爲臺灣人,礙於身份所限,無法在畢業後進入大陸的公檢法機關等公家單位工作。所以,在大學期間得以深入公檢法實習是相當難能可貴的機會。
實習單位按照隨機分配所決定,我被派往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實習。保定中院是市級的法院,具有完備的科室分配: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立案庭、執行庭等,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與規劃自行選擇部門進行實習。我選擇了民事庭作爲實習目標,實習過程中大多跟着指導法院去開庭,旁聽庭審。即便保定中院的案源一般爲二審上訴案件,每年也依然有數量可觀的案子需要審結。中院的法官每人每年需要主審一百多個案件,其中還不包含合議庭的案件,而基層的法官則每人每年可能多達三百多個案件。我的指導法官幾乎上午和下午各有一場庭審,案情多時上下午各兩場,沒有庭審時則要寫結案詞,工作量與工作強度不容小覷。
民事案件主要是處理利益給付或是請求確認關係的糾紛。在我旁聽的庭審中,大多數是因金錢利益紛爭而提起的訴訟,離婚等法律關係的訴訟比之較少。在金錢糾紛中,主要爲交通事務、民間借貸、遺產紛爭等幾類,因此時常出現相似的案情。金錢糾紛是雙方對於標的金額的數目出現分歧,其焦點問題一般集中在對證據的認定以及證明可採性。
實習時我僅爲大二的學生,對於法律的現實、存在的現象、應做的判斷還未有清晰準確的決斷力,帶領我的指導法官就會根據她的工作經驗來教導我應該如何處理。旁聽庭審前,老師會先讓我查看翻閱案件的一審判決書和相關卷宗,找尋原被告雙方爭議焦點以及可佐證的證據。在開庭庭審時聆聽兩方如何答辯,如何回答法官所詢問的問題,此時對於案情的認定便有了大致判斷。庭審後老師也會讓我說說我對案件認定的想法,同時再幫我梳理一些細節,教我如何從雙方的說辭中剖析事實,案件的判決大制所依照地方面有哪些。這些都使我受益匪淺,讓我對一個按鍵的全部程序和解決機制有了整體的概念。
保定市是河北省內轄區面積最大的城市,其範圍內有多個區和縣,縣下面又有鄉和鎮,其下又劃分出多個村,所以到中院二審的案子很多都只是小小村子裡發生的各類糾紛。或許是由於法律知識的匱乏,這些當事人在庭審時的表現往往較爲隨心所欲,開庭過程中互相謾罵的情況時有發生。法官的判決是站在中立的角度做出的對雙方都公平的裁判,然而當事人大多處於自身的立場考慮問題,認爲凡是沒有依照自己想法的法律裁定都是不公平的判決,時常有當事人在審理結束後半威脅地說如果不是自己要的判決,他就會去上訪。即使如此,法官的職業道德也要求其必須以公正的態度裁定案件,不偏向、不動搖。
中院門口時常有當事人圍堵鬧事,舉橫幅、用擴音喇叭喊話等,不只是保定中院如此,全國各地都有這樣的現象,這也側面反映了中國目前的司法現狀。人民對於判決服從度不夠,也對法律尊重不足,影響了整個國家司法環境,使得本是公平的法律裁決在現實執行中卻產生各種問題。再加上法官屬於公務員體系,部門內部也存在許多界線模糊之處,需要注入經過高質量專業知識所教導出來的法律人才,來提升法官的整體素質水平,改善司法部門的氛圍。因此目前所強調的司法改革,其實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劉文杭/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
本文來源:兩岸青年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