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自爆 當年屏檢報到夜「報紙當棉被」
▲屏東地檢署辦理「大武法艦參」與「0816恆春翻覆偵辦實錄」新書發表會,邀請曾任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回署做經驗傳承,參加人員合影。(圖/記者陳昆福攝、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10日辦理「大武法艦參」與「0816恆春翻覆偵辦實錄」兩本新書發表會,邀請曾任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回署做經驗傳承。其中檢察總長江惠民、臺灣高檢署王添盛檢察長等人在會中談及當年在屏檢任職的經歷,宛如一場「爆料」會,展現法律人感性與理性的一面。
今天回孃家的前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有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法務部參事羅榮幹、臺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蔡茂盛、前檢察總長顏大和、現任檢察總長江惠民、檢察司長黃玉垣、法務部執行署長林慶宗、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臺南地檢署檢察長林錦村、橋頭地檢署檢察長莊榮鬆、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張金塗等人,高雄高分檢察長楊治宇也到場致意。
▲▼檢察總長江惠民、臺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
屏東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表示,「大武法艦參」與「0816恆春翻覆偵辦實錄」都是前任檢察長林錦村的心血,她今年2月纔到屏東報到,算是「割稻尾」。但在安排好新書發佈日期,發現剛好是自己到職滿100天。而近年來地檢署業務量越來越大,辦公空間不足,未來辦公廳舍的遷建,是工作重點,希望上級長官能協助。
▲新書發表會。
首先致詞的顏大和說,退休一年多來,買了40多本書,「多閱讀,眼界更寬廣」,檢察官辦案,要讓人感覺有溫度,有時要蹲下來,以不同高度看事情,兼顧妥適性與合法性。
檢察總江惠民說,他在屏檢擔們主任檢察官時,遇到一件投資公司負責人慾從屏東縣東港偷渡出境被逮獲,送到地檢署,當時承辦檢察官以他違反國安法,屬於一年以下有期徒,訊問後要諭令交保。
他認爲投資案動輒詐騙投資人數千萬元款項,被害人很多,金額又大,要檢察官收押,檢察官則持不同意見,認爲要依法行政,想要交保,經摺衷後提高交保金額50萬元,投資人對此不滿,搭乘兩輛遊覽車到地檢署抗議,讓他對當時的檢察長謝尚徽感到很不好意思。當年承辦的檢察官後來愈磨愈利,目前已擔任廉政署長(按:指鄭銘謙)
王添盛說,他於65年到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報到,是到法警室;他笑說「宛如犯人」;當晚睡地板,沒有棉被,只好蓋報紙,晚上被蚊子瘋狂攻擊;擔任兩年檢察官,被改調推事,由於屏東漁塭很多,當時依據海陸空刑法,強盜罪是唯 一死刑,他審理考量被告犯罪所得不多,判處死刑,刑責太重,判決12年有期徒刑,當年院長看到判決書後表示四指要依法判決;後來認爲確實判太重了,要他改判無期徒刑,最後認爲他原先判決才最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