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島爲什麼是「礁」不是島? 仲裁庭3理由告訴你
▲仲裁庭認爲,太平島等南沙羣島皆爲「岩礁」。(圖/翻攝自外交部)
爭訟多年的南海仲裁案判決12日出爐,太平島被列爲「礁」而非島。根據仲裁結果指出,太平島之所以不是「島」的原因在於,南沙羣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中,很多島礁上駐紮的政府人員依賴於外來的支持,不能反映這些島礁的承載力,雖然島礁上曾有小規模漁民嘗試開發,但短暫利用不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羣的定居。
荷蘭海牙聯合國法庭(PCA)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判定,九段線沒有歷史依據。另外,仲裁庭得出結論認爲,南沙羣島的所有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例如:包括太平島、中業島、西月島、南威島、北子島、南子島等,在法律上均爲無法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的「岩礁」。
究竟爲何太平島等島礁都不能稱爲「島」?仲裁指出,過去中國主張的某些礁石在高潮時是否高於水面。「高潮時高於水面的島礁能夠產生至少12海里的領海,而高潮時沒入水中的島礁則不能」。
但仲裁庭發現,這些礁石都已經被填海和建設活動所嚴重改變,重申《公約》基於島礁的自然狀態對其進行歸類,並依據歷史資料對這些島礁進行評估。根據《公約》,島嶼能夠產生200海浬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但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仲裁庭也注意到,一、現在有許多島礁上駐紮的政府人員依賴外來的支持,不能反映這些島礁的承載力;二、歷史證據則更具有相關性,不過,雖然有注意到歷史上小規模的漁民曾經利用南沙羣島,且有若干在其上建立日本漁業和肥料開採企業的嘗試。但這種短暫的利用並不構成穩定的人類社羣的定居;三、且歷史上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純採掘性的。
因此,按照以上三項原因,仲裁庭歸納出結論,南沙羣島中沒有任何一個島礁能夠產生延伸的海洋區域,並且強調,「南沙羣島不能夠作爲一個整體共同產生海洋區域」。
▼菲律賓與中國的南海糾紛,於2016年7月12日,在荷蘭海牙的聯合國法庭判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