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再開庭

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30日二度開庭,議長邱莉莉等10名被告都否認涉案。(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院30日二度開準備程序庭,議長邱莉莉等10人依舊否認涉案。邱莉莉、郭再欽、林士傑等人的律師,均要求勘驗部分譯文與筆錄。其中,邱莉莉律師更指檢方監聽譯文「上次參選花3000萬元,我看我們要花上億」、「找金主、關鍵票」等話與原始對話不相符,要求勘驗證明邱並未以不當手段選舉。

臺南地檢署偵辦正副議長賄選案,起訴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及友人黃怡萍、市議員李鎮國及妻高玫仙10人。

臺南地院昨天下午由法官林嶽葳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邱莉莉等10名被告在20多名律師陪同下出庭,均否認涉案。長達約3小時庭訊中,就保全證據、勘驗通訊監察譯文進行討論。

邱莉莉的律師一開始提出勘驗9段監聽譯文,主張必須還原原始對話,才能聽出邱並沒有涉及檢察官所起訴的犯罪事實,包括「我傢伙都賣掉了,要跟他(郭信良)拚了」、「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2、3票」等;法官認爲多數譯文有無勘驗與案情無關,最後邱莉莉與律師表明其餘可不勘驗,但堅持27、35兩段須勘驗,法官表示會加以審酌。

郭再欽的律師也要求法官勘驗郭再欽和楊志強對話、編號20號監聽譯文,因該對話內容爲郭再欽和楊志強的對話,可看出檢察官起訴郭再欽透過楊志強向方一峰行賄一事是不存在的。林士傑的律師以筆錄和監聽譯文內容不同,要求勘驗方一峰去年12月22日在臺南市調查處的筆錄及12月23日在南檢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