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再開庭 法官數度關燈勘驗錄音內容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開庭,議長邱莉莉及律師再三勘驗通訊監察譯文內容。(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臺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第3次開準備程序庭時,法官僅傳喚4名被告,並針對檢辯雙方聲請勘驗的通訊監察譯文、偵訊、聲押筆錄,逐一覈實。由於部分內容涉及犯罪嫌疑的認定,聲請方几乎都字字斟酌;尤其,議長邱莉莉及律師對檢方認定她與郭再欽電話內,曾經提及的「3000」、「上億」是賄款一事,除當庭聲明指的是議員郭清華上次參選副議長,與此次選舉無關,更法官還因錄音播放不太清楚,數度命令關燈再三聆聽勘驗。

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共起訴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10名被告。不過,法官林嶽葳今天僅傳喚邱莉莉、郭再欽、林士傑、黃怡萍等4人出庭。

其中,邱莉莉聲請勘驗她與郭再欽的2段電話對話內容,希望證明自己並沒有檢方指控的賄款情節;郭再欽則聲請勘驗他與楊志強的電話對話,希望證明通話期間並無檢方所指「充滿強勢的語氣」;檢方也聲請勘驗黃怡萍在法院聲押庭中的錄音內容;另外,法官還勘驗關係人市議員方一峰,在偵查庭及調查處的偵訊錄音。

由於檢方發現,邱莉莉與郭再欽在電話中,曾經以臺語說出「他說他用3000,我看我們籌措上億」的話,認定他們涉及賄選;但邱莉莉及律師再三勘驗通話內容後,除強調沒有說過「我們」及「籌措」等話,還解釋此段內容指的是上次正副議長選舉時,與邱搭配參選副議長失利的郭清華,根本與此次選舉毫無關係。

另外,林士傑及其律師也針對方一峰到底有沒有被林士傑恐嚇,以及林士傑透過黃怡萍約方一峰到廂型車上談話,並要求方一峰「投邱莉莉或投自己」時,方有無心生畏懼一事,多次強調方一峰在第1次準備庭時,即已陳述「不害怕」,檢調製作的筆錄,系採誘導的方式讓方一峰迴答「會害怕」,不能據此認定林士傑有罪。

歷經長達2個多小時的庭訊後,法官林嶽葳諭知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