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 颱風天值勤 妻約炮軍中同僚 學長亂搞 判賠學弟百萬

謝姓軍官對與妻子通姦的莊姓軍官求償100萬元,被臺南地方法院判決勝訴。(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7月杜蘇芮颱風過境期間,1名謝姓軍官值勤時查看住家監視器,驚見同爲軍官的妻子僅穿內衣褲,與全裸男子從客廳進入主臥室,經聯絡住在同大樓的父母前往查看,當場撞見妻子替該男口交,事後查出對方竟是同單位的莊姓軍官,謝與妻子調解離婚,並對莊男提告求償,臺南地院判賠1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謝男去年7月臺風留營值勤時,查看住處監視器見莊男全裸,與僅穿內衣褲的妻子從客廳進入主臥室,聯繫住同大廈的父母前往查看,目擊妻子替莊口交,謝妻協助莊逃離,過程中莊拉扯致謝父受傷後逃脫,謝父提告傷害後爲此氣憤致痼疾復發,去年底過世。

謝男說不認識莊,透過軍中學長確認該裸男爲莊,謝妻去年10月也記2大過汰除,他與妻子電話對談確認對方爲莊。謝妻還說,去年1月受訓後喝酒與莊發生性關係,連同在住處性交3次,莊還與多名女子約炮,她只是其中之一,雙方性交是各取所需。

謝男還指出,莊妻爲維護丈夫,今年7月初曾以簡訊聯絡前妻,告知願付100萬元換取有利陳述,若前妻不願配合將提告,前妻因認遭威脅利誘,傳該簡訊給他,足可證明該裸男爲莊。

莊男及律師均主張,謝男並無證據可證明在其住處監視器影像的男子爲莊,加上謝父提告傷害僅單方指訴,不足證明莊男爲當事人。

臺南地院認爲,從謝家住處監視器影像、謝男前妻電話陳述、謝父傷害告訴起訴書、莊妻簡訊等事證,並向軍方調閱相關訴願案卷調查資料,且該電話陳述經謝男提出錄音檔及譯文,莊卻未能提出該電話陳述並非真實的具體理由,無法採認其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