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超前部署因應美豬美牛的開放 黃偉哲推動國產豬標誌政策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農業局推動「國產豬」標誌政策印製相關標誌分送給轄內使用國產豬肉餐廳食品業者張貼於明顯處,讓消費者有依循依據可自由選擇。(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因應總統英文宣佈2021年1月開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臺南市快速推動超前部署政策,市長黃偉哲要市政團隊,督促相關店家全面落實食安及食品標示相關規定

臺南市長黃偉哲除指示,邀集臺南市養豬協進會座談討論因應作法外,也立即指示農業局推動「國產豬」標誌政策,印製相關標誌分送給轄內使用國產豬肉餐廳、食品業者張貼於明顯處,讓消費者有依循依據可自由選擇,這項政策預計31日即在臺南市全面上路,黃偉哲29日至下營一家餐廳參加活動時,也當場宣導,鼓勵民衆多選用國產豬肉與牛肉。

臺南市政府表示,豬肉營養豐富,是國人攝取蛋白質主要來源,臺南市養豬場有600場,在養頭數約60萬頭,佔全國第4名,爲六都之首,爲推廣國產生鮮豬肉,市長黃偉哲積極推動肉品現代化政策,建立優質品牌形象,讓民衆都能選購到最新鮮品質最佳的肉品;明年擴大開放美豬、美牛進口,對臺南市畜牧業影響甚大,南市府農業局除持續強化宣傳臺南豬品牌,也加強各項食安配套措施

黃偉哲表示,臺南市早於2017年時就已經訂定關於萊克多巴胺的自治條例,部分是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但並未有罰則,雖然美國豬肉、牛肉明年1月纔會進口,但臺南超前部署各項食安把關政策,進一步強化自治條例,並印製「本店使用國產豬肉」標誌,上有編號,將透過食品、餐廳公會管道提供給會員使用,要求各餐廳、食品業者、市場、通路商、加工食品商等單位遵循南市府規定張貼於明顯處,讓消費者能清楚辨識,可認明標示安心食用。黃偉哲表示,中央法規要九月才修,內容如何不得而知下,自治條例條文是否要刪或修,要視中央法規修改內容而定。

黃偉哲表示,例如某一家餐廳使用國產豬肉,就可張貼使用國產豬肉標誌,這項政策將於31日全面上路;另爲維護食品安全與市民食的權益衛生局也會進行不定期稽查,包括肉品來源、成品成分,如發現肉品內含有萊克多巴胺,將撤銷標誌使用權,並追究業者商品標示不實責任,以確保生產者與消費者權益,也讓消費者對使用的豬肉或製品更安心。

市府指出,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之1,於本市販賣之國內外豬肉產製品及其他相關肉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食藥署已公告自2021年起,市售肉品應標示原產地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標示不實,將處4萬元以上、400 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指出,檢出乙型受體素含量超過訂定標準者及國產豬肉檢出乙型受體素,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按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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