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撞寶馬2死4傷 醉駕女子被判無期

(原標題:瑪莎拉蒂追尾案司機被判無期)

今天,河南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永城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開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在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烤串聚餐飲酒後,譚明明駕駛豫NE5S55瑪莎拉蒂越野車拉着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東城區沱濱路、文化路等多條城市路段行駛。行至花園路時,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後,又接連與對面駛來的一輛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轎車相剮碰,因無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車主及周圍羣衆上前勸阻,坐在後排的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即駕車強行衝出,沿花園路、車集路向東外環路方向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街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使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二人死亡、一人重傷,共造成他人車輛損失10餘萬元。

經鑑定: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分別爲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毫克/100毫升、170. 36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爲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瑪莎拉蒂萊萬特車發生事故車速約爲120公里/小時-135公里/小時;被害人葛某某、賈某某在車輛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損傷程度爲重傷一級;譚明明構成重傷二級,劉松濤構成重傷二級,張小渠構成輕傷一級。

本案審理過程中,三被告人及其近親屬賠償了被害方經濟損失,與被害方分別達成和解協議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譚明明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交通法規和公共安全,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衝撞逃離,在市區內高速行駛,造成兩死一傷的嚴重後果財產損失,其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與譚明明共同飲酒後,對譚明明酒後駕車不予勸阻,在發生事故後又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以致發生嚴重後果,三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其中譚明明醉酒駕車,是犯罪行爲的直接實施者,系主犯,且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劉松濤、張小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可以減輕處罰。鑑於被告人案發時處於醉酒狀態,主觀上不希望、也不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於間接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與故意駕車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譚明明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犯罪情節較輕,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對其適用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瑪莎拉蒂案死者家屬迴應判決結果:不滿意,希望死刑

瑪莎拉蒂案死者家屬迴應判決結果:不滿意,希望死刑(來源:梨視頻

【瑪莎拉蒂案死者家屬迴應判決結果:不滿意,希望死刑】#瑪莎拉蒂案死者家屬不滿判決結果# 11月6日,河南瑪莎拉蒂追尾寶馬致2死4傷案宣判,司機譚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死者賈某的姐姐得知宣判結果,表示並不滿意。她說希望判死刑,司機醉駕毀了一個家庭,多少錢都換不回他的命。

審判長答記者問:

記者:請介紹一下本案的基本案情

審判長: 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在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一烤串店聚餐飲酒後,譚明明駕駛豫NE5S55瑪莎拉蒂越野車拉着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東城區沱濱路、文化路等多條城市路段行駛。行至花園路時,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後,又接連與對面駛來的一輛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轎車相剮碰,因無法通行被迫停下,被撞車主及周圍羣衆上前勸阻,坐在後排的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即駕車強行衝出,沿花園路、車集路向東外環路方向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街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使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二人死亡、一人重傷,共造成他人車輛損失10餘萬元。

經鑑定: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血液酒精含量分別爲167.66毫克/100毫升、231.10毫克/100毫升、170. 36毫克/100毫升,被害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爲0毫克/100毫升;豫NE5S55瑪莎拉蒂越野車發生事故時車速約爲120公里/小時-135公里/小時;被害人葛某某、賈某某在車輛起火中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的損傷程度爲重傷一級;譚明明構成重傷二級,劉松濤構成重傷二級,張小渠構成輕傷一級。

記者:本案爲什麼定性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審判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爲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爲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本案是一起由醉酒駕車引發的重大惡性案件,被告人譚明明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衝撞逃離,在市區內高速行駛中撞擊正在等待通行信號的寶馬轎車,致乘車人葛某某、賈某某當場死亡,駕駛員王某某重傷;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對譚明明酒後駕車不予勸阻,在發生事故後又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以致發生嚴重後果。被告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後果持放任態度,客觀上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記者:請介紹一下對三被告人量刑的考量因素

審判長:本案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如何對三被告人定罪量刑,是本案審判的重點,也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根據刑法規定,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三被告人共同飲酒後,被告人譚明明駕車拉着劉松濤、張小渠離開,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無法通行,被撞車主和周圍羣衆勸阻時,劉松濤、張小渠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譚明明不顧周圍羣衆勸阻,繼續駕車逃逸,高速撞擊被害人駕乘車輛,釀成慘案。譚明明是犯罪行爲的直接實施者,系主犯,依法本應嚴懲,鑑於其駕車時處於醉酒狀態,主觀上不希望、也不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於間接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與故意駕車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譚明明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考慮以上情節,參考近年來類似案例裁判情況,決定對譚明明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犯罪情節較輕,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記者:請介紹一下本案審理經過和調解情況

審判長:本案於2019年12月16日起訴到我院,2020年1月16日開庭。本案造成了兩死一重傷的嚴重後果,給被害人及其親屬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三名被告人不但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還負有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的責任。因雙方當事人人數較多,訴求不一,市縣兩級政法機關及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我們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加之開庭後新冠疫情爆發,致使案件審理週期較長。但經各方共同努力,當事人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並賠償到位。此外,被害人王某某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我們將繼續協調有關部門積極救治,最大限度給予司法人文關懷。

記者:本案有哪些警示意義

審判長:在審理這個案件過程中,我們和社會公衆的感受一樣,心情非常沉重。三個年輕人,沒能約束自己的行爲,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後果,導致多個家庭支離破碎,蒙受失去親人的痛苦,三名被告人也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的發生,再次警示我們:第一,醉酒駕車導致的嚴重危害和麪臨的法律責任,任何人都無法承受其重。從危險駕駛到危害公共安全僅一念之差、一步之遙,“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應當成爲每一位公民自覺遵守的行爲規範,任何人都不能抱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第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要參加一些親朋好友的聚會,“開車不勸酒,纔是真朋友”,對酒後駕車的人一定要堅決勸阻、制止。如果他人醉駕造成了危害後果,共同飲酒者也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第三,本案受到社會公衆、新聞媒體的持續關注,輿論與司法的互動,都是爲了促使案件得到公正審判,使被害人及其親屬及時得到人文關懷,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得以彰顯。我們也希望通過這個案件的審判,引導社會公衆養成文明規範的駕駛習慣,倡導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樹立尊重生命、敬畏法律的自覺意識,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安全、和諧、美麗。

【時間軸】

2019年7月3日晚,譚明明酒後駕車,載好友劉松濤、張小渠離開聚餐燒烤店,途中撞上一輛等待紅綠燈的寶馬車,致寶馬車2名乘客死亡,寶馬車駕駛員、譚明明等4人受傷。

7月4日,譚明明等三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永城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日,譚明明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被網友扒出。譚明明發布的炫富內容令其被貼上“富二代”的標籤。

7月6日,永城警方發佈通報,公佈譚明明等人身份、傷情信息。

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明明等3批准逮捕。

2020年1月1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譚明明當庭認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張小渠不認罪,劉松濤表示服從法庭判決。寶馬車上兩名死者和一名傷者的家屬,均表示不同意調解,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

10月12日,商丘中院闢謠“瑪莎拉蒂案主犯賠2600萬買命”:傳聞不實。

11月5日,有知情人士稱,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11月6日,該案一審宣判。

媒體:瑪莎拉蒂撞寶馬2死4傷案賠償協議已達成

11月5日,南都記者從被告方獲悉,造成2死4傷的“女子醉駕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將於11月6日下午宣判。該案發生至今已有491天。據瞭解,目前,3名被告與3名受害方就該案中的民事部分已達成賠償協議,傷者王交通將獲賠600餘萬,兩名死者家屬各獲賠200餘萬。

2019年7月3日,河南省永城市譚明明醉酒後駕駛瑪莎拉蒂轎車搭載劉松濤、張小渠,飛速追尾一輛等綠燈的寶馬車,寶馬車瞬間起火。事故造成2死4傷。寶馬車上3人中,後排座上的2名男子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全身大面積燒傷。2020年1月16日,該案在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超5小時,未當庭宣判。

2020年1月1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曾透露案件情況。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衝撞行駛並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併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爲嚴重的後果,三被告人的行爲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系主犯,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表示擇期宣判。

2020年11月5日,案件發生491天后,南都記者從譚明明方面獲悉,目前已接到通知,11月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對該案進行宣判。此外,其還向南都記者談到,目前,3名被告與3名受害方就該案中的民事部分已達成賠償協議,傷者王交通將獲賠600餘萬,兩名死者家屬各獲賠200餘萬。

譚明明方面向南都記者談到,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將尊重法院判決。

南都記者多次聯繫傷者王交通家屬、死者家屬,截至發稿,均未接通。

南都此前報道,醉駕司機譚明明生於1996年,事發時剛畢業未就業。被撞後燒傷的寶馬車駕駛員王交通當時31歲,燒傷面積達40%,已經接受過植皮手術。

而2名死者生前同爲當地一人力資源管理局工作人員。2020年5月20日,其中一名死者賈文華的妻子喬女士告訴南都記者,事發後,她和兩個兒子的生活陷入困境。

此前報道:

河南瑪莎拉蒂追尾案主犯父親發聲:一直有道歉,傾家蕩產也要賠償

河南瑪莎拉蒂追尾案主犯父親發聲:一直有道歉,傾家蕩產也要賠償(來源:梨視頻)

【河南瑪莎拉蒂追尾案主犯父親發聲:一直有道歉,傾家蕩產也要賠償】時隔1年多,河南瑪莎拉蒂追尾寶馬案將於11月6日宣判。宣判前,主犯譚某父親發聲稱,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孩子出事後,家裡的廠子轉手了,妻子還曾喝農藥輕生。自己向受害者方道過很多次歉,也願意賠償,哪怕傾家蕩產。

譚明明庭審現場上演人性複雜一幕!三個好友互咬!各懷心機

瑪莎拉蒂譚明明醉駕案儘管已經拖延一年之久,但是社會關注度久久不下,譚明明家人在案發後表現出的種種行爲引起了廣泛爭議。

譚家人爲了讓女兒輕判,也是鉚足了勁。一開始他們拒絕賠付受害者,試圖以此來要挾對方寫諒解書。看到事態不妙,又傳願意支付457萬的賠償費,想要用鉅款給譚明明買命!

譚明明的家人甚至還放大招,稱女兒精神不太穩定,有自閉傾向。需要相關部門進行醫學鑑定。

譚家人想盡了辦法,譚明明本人也沒有放棄努力。在第一次庭審現場,她甚至把肇事逃逸的罪責推脫到了自己的朋友身上。

事件源於去年7月3日,女司機譚明明酒後開車上路,駕駛一輛瑪莎拉蒂越野車撞上了一輛寶馬豪華轎車,釀成車內乘客2死4傷的重大交通事故。

瑪莎拉蒂當時的瞬間車速達到120-135公里/小時。其酒精含量是167.66mg/100ml,屬於醉酒。

而最讓人憤慨的是,肇事司機譚明明其實曾有三次機會避免悲劇發生,全被她錯過。她在追尾寶馬之前,曾因擦掛事故被人截停三次。

有小區業主曾通過駕駛室車窗,將瑪莎拉蒂強行熄火,但譚明明還是兩次將車啓動。

爲截停譚明明,還有兩名車主將車停在譚明明的車前,沒想到譚明明一腳油門把攔截轎車撞開,她一嘴酒氣,還對着外面攔截的車主大笑,極其囂張的揚長而去。

在庭審現場,譚明明還手撕兩個朋友,她稱自己發生剮蹭事故後,兩個同伴張小渠劉松濤仍教唆其逃逸,這才導致她撞上寶馬致2死4傷的嚴重後果。

張小渠劉松濤當然不承認教唆的說法。從庭審一開始三人就開始互咬。

被問到當晚醉酒飯局是誰組織的,譚明明說是張小渠,張小渠說是劉松濤,劉松濤說是另兩人。

譚明明稱,車發生連環剮蹭事故後,自己也慌了,問同車的兩個同伴,“怎麼辦”,張小渠連說“譚明明快跑”。譚明明稱劉松濤也說了話,意思也是讓她快走。兩個同伴的意圖不言自明,因爲譚明明喝了酒,被交警抓住就完蛋了,此時跑爲上策。

張小渠拒不承認她說了這番話,她稱自己當時也喝斷片了,不記得說了什麼話,如果自己有意識,不可能讓譚明明走。她還表示看到譚明明來回撥動檔位。

劉松濤也不承認自己說讓譚明明快走這樣的話,現場記不清了。

據瞭解,劉松濤身份爲24歲學生,張小渠身份爲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譚明明和張小渠是親戚關係,平時很要好。劉松濤網傳曾在國外留學,父親開有多家百貨超市,家境優越。三人當晚組織飯局,目的是譚明明爲“撮合”張劉兩人談朋友。

三個好朋友曾經一起大口喝酒,談笑風生。如今在庭審現場,爲了減輕自己的罪責,互相揭發,各懷心機,淋漓盡致地上演了人性中複雜一面。

譚明明賠償457萬不夠 傷者家屬提出1395萬賠償

在中秋和國慶雙節到來之際,本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但對於瑪莎拉蒂事件的受害人家屬來說,卻是一個悲哀的日子。

自己的家人永遠無法再相聚了,而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譚明明

雖然案件審理了好長時間,但依舊沒有個具體說法,但譚家人最近提出支付457萬的賠償金,想要和受害人達成協議,並且要獲得輕判的消息,還是引發了巨大的熱議

其實譚明明沒有能力支付這麼多錢,需要家庭幫助支付。那麼譚家支付457萬的目的是想保護孩子一條命,受害人家屬又想要錢又想報仇,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對於譚家人來說也是無法接受的

如果譚明明家裡沒錢,早就判刑了不會拖到現在!關鍵是女孩家裡有錢,受害者家屬想要高額的賠償金,又要求判處死刑!人家女孩家人肯定不願意!女孩個人名下沒有財產,如果判死刑了女孩家裡肯定不再拿錢做賠償,現在關鍵是受害人家屬怎麼選擇,要求判死刑或要賠償金二選一了。三家受害人家屬意見不能統一就結不了案!

當然,試想一下,如果躺在牀上的人能夠說話,他會原則哪種?選擇不諒解,自己和家人揹負債務、藥費生活下去,還是選擇諒解。還是同意減刑,讓譚家掏出鉅額賠償,讓自己以後的治療有保障,讓自己的家人今後生活有起碼的保障,把別人借的錢都還了?

其實很多人都覺得譚明明該死,但如果躺在牀上的是你,你會爲了讓譚死,而不考慮自己今後的治療,不考慮自己家人今後要揹負鉅額債務活着嗎? 《我不是藥神》裡有一段老大娘對話讓我記憶深刻,她哭着說:我把孩子吃垮了,家裡房子也賣了,但是我想活下去。真的。活着比什麼都好,活着一切皆有可能。

就在近日,此事也終於有了新的轉機,寶馬車司機的家屬,認爲譚明明提出的457萬和解金太少,重新提出了1395萬的鉅額賠償

其實想想知道,雖然1000多萬絕對是天文數字了,但是對於一個重病的人來說,根本不算多。

後期的手術費,理療費,經濟收入的損失那是長遠的,這麼多因素加總起來肯定也有上千萬了。

肇事者家庭就是想要拖着耗着受害者沒錢看病的痛點要挾受害者簽署諒解協議,爲肇事者尋求審判優勢,不顧受害者生死,用心非常險惡。但是對於傷者來說,很多現實的東西也是需要考慮的,再這麼拖下去,人都沒了,還要錢幹嘛。

現實就是這樣殘酷。不出諒解書,我就不賠錢,愛咋判咋判。律師對這點事明明白白的。

受害人不是一方,多方受害人,達不成一致意見,有要錢的有要命的,肇事者是成年人,本身又沒有資產可以做賠償,法院怎麼判?大家應該理性看待問題。判死刑,活的一毛錢拿不到,不判死刑,死的還要償命。

兩難啊,法院估計是在調解,譚家多多出錢治病,最後想換個輕判,現在就看譚明明一家對於1395萬的賠償是否認可了

(來源:梨視頻)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女司機被判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