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宅王」性侵前女友判刑定讞 殺人罪發回更審

▲ 「臺大宅王」張彥文因不滿女友分手,購買鈦鋼刀當街砍殺女友47刀,救護車抵達現場時,張彥文還疑似正在親吻女友屍體。(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陳思妤綜合報導 「臺大宅王」張彥文3年前當街砍殺林姓女友47刀還對屍體做出親吻、猥褻等動作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但一審獲判無期徒刑,二審輕判21年6月,最高法院11日就性侵2次部分各判刑3年2月,污辱屍體判刑7月,恐嚇、侵入住宅部分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確定,累積刑期共7年11月,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張彥文(32歲)擁有臺大土木碩士的漂亮學歷,就學期間更參加電玩比賽奪冠,獲得「臺大宅王」的稱號畢業後在知名會計事務所審計員。張彥文在2013年11月結識就讀幼教系的林姓女友,2人交往後同居。

▲被張彥文當街砍殺47刀身亡的林姓女友是一名幼教老師

由於張彥文個性易怒、還有暴力傾向,林女最終不堪其擾提議分手,但張極力挽回,2人孩共赴日本旅遊,希望能讓戀情回溫,沒想到他竟在飯店兩度性侵林女、強拍裸照,讓林女返臺後堅持分手。

回臺後張彥文隨即搬離兩人住處,卻不肯放手,2014年9月14日還潛入林女未上鎖的房間,以手機中的裸照恐嚇林女,威脅要一次分手砲才刪除照片,被林女拒絕。9月22日清晨,他尾隨要外出上班的林女,持刀上前央求「我要自殺了,今天是我人生最後一天,所以我想在人生最後一天跟妳當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妳不要破壞我的夢想,否則我會跟妳同歸於盡。」導致林女驚聲尖叫,張情緒失控狂砍女友頭、胸47刀,當街慘死,張逞兇後竟然還對屍體做出親吻、猥褻等動作。

▲「臺大宅王」張彥文案發當時上下警車神情

一審時,臺北地院認爲,張彥文犯行後對所有罪名全部認罪,還多次抄寫佛經、懺悔信,且臺大醫院對他精神鑑定,認定責任行爲能力都沒有問題,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張希望司法給他機會,請求輕判。

最高法院參酌鑑定人意見,認爲張彥文經心理治療後,再犯風險較低,林女父母也與張男達成和解,他也依約賠償,林的父母除表明請法院依法審判外,別無其他意見。因此就其性侵2次部分各判刑3年2月,污辱屍體判刑7月、侵入林女住居控制其行動恐嚇罪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

針對張嫌殺害前女友部分,最高法院則撤銷前審判決,要求高院查明他是預謀殺人還是臨時起意,由於這涉及罪責輕重,因此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