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煙案遭質疑 北檢:未大案小辦
臺北地檢署偵結國安局私煙案引發批評不斷,北檢29日發出嚴正聲明表示,涉案所有購煙名單,已由檢察官全部查明並公諸於世,且煙品沒有出境,不涉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的輸入私煙罪,私煙案逃漏的是「菸酒稅」、「健康捐」及「營業稅」,外界勿做無謂揣測。
北檢表示,私煙案動員9位檢察官及數十位檢察事務官、調查官,日夜偵辦,備極辛勞,起訴書計147頁,調查的範圍涵蓋各階層,鉅細靡遺,「自由民主永續之旅」所有購煙名單,已由檢察官全部查明並公諸於世,沒有所謂的極盡迴護。
此外,菸酒管理法主管機關「國庫署」、「關務署」的函釋見解認定,涉案煙品在領土內的保稅倉庫,將煙品搬上公務貨車駛出C3管制門課稅點,並非由「國外」「輸入」國內的行爲,故不構成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之輸入私煙罪。
同時,吳宗憲等人載運9797條煙品駛出C3管制門課稅點,總計逃漏「菸酒稅」、「健康捐」及「營業稅」共計587萬餘元,檢察官起訴書所指的違反稅捐稽徵法,從頭都不包含「關稅」在內,外界勿做無謂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