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男友轉的130萬元,女子涉嫌洗錢罪獲刑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王歡 記者 曹德偉)丁某與張某是男女朋友,兩人交往期間,張某向女友丁某的銀行賬戶內轉賬了130萬元,美其名曰給丁某和孩子使用。然而,正是這筆來自男友的“愛心款”,讓丁某因涉嫌洗錢罪被判刑。
張某是某村支書,負責拆遷工作,不少人請他在拆遷當中給予幫助。2015年某日,丁某收到張某的電話向她索要銀行卡賬號,稱自己將安排人轉錢。沒多久,丁某就收到了130萬元款項,張某稱這是別人請他幫忙的一筆錢,給丁某和孩子用。
聽到男友的這一解釋後,丁某便沒有再深究這筆大額轉賬的來源。之後,丁某將收到的130萬元又轉入了自己的股票賬戶中作爲本金,通過炒股獲利35萬多元。
2020年,張某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案發,檢察機關通過對涉案資金進行審查,發現了其中一筆受賄款流入了丁某賬戶。
鎮江市潤州區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表示,丁某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用於這筆受賄款項的轉賬,並將該筆錢款轉入自己的股票賬戶用於炒股,與股票賬戶中其他資金混同。同時,根據其與男友的親密關係以及主觀認知,認定她具備洗錢罪的構成要素。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爲,丁某明知涉案錢款爲張某貪污受賄犯罪所得,仍幫助掩飾隱瞞錢款的來源及性質,應當以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經鎮江市潤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丁某因犯洗錢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