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30天無理由退貨” 雲南已爲遊客退貨款5335萬元
新華社昆明11月13日電(記者嚴勇)記者從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獲悉,自2019年5月實施遊客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制度以來,截至今年10月底,遊客申請退貨總數1萬餘件,已辦理退貨7236件,涉及退款金額5335.42萬元。
據悉,目前雲南已在全省16個州市及部分重點縣設立123個遊客購物退貨監理中心,並在機場、主要火車(高鐵)站和遊客集中區域設立130個遊客退貨中心服務點,初步形成了“政府指導推進、平臺管理調度、線上線下受理、高效便捷辦理”的遊客購物“30天無理由退貨”工作機制,遊客滿意度持續提升。
“9月初,我在麗江買了一個翡翠平安扣,因爲不太滿意,10月2日聯繫當地的退貨監理中心申請退款,在他們覈實完票據等信息後,我當天就收到了全額退貨款。”廣西遊客彭偉明說。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副廳長楊澄表示,“30天無理由退貨”是促進雲南旅遊發展、淨化旅遊市場環境、提升遊客體驗滿意度和樹立雲南旅遊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下一步,雲南將通過強化遊客購物退貨監理中心職能、加強“30天無理由退貨”工作檢查督導等舉措,進一步推動該項工作常態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