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推改制 姜仁修見證歷史

公懲委員石木欽。(本報資料照片

公務員懲戒新舊制度對照表

長久以來公懲會一直用開會的方式決議懲戒案,但3年前石木欽就任公懲會委員長後,把這道門打開,公懲委員穿法袍審案,他後來又推動一連串的組織改造計劃與修法,將懲戒案件審判司法化,提升審理效能,是懲戒法院的推手。

石木欽就任委員長時的願望,就是把公懲會改成法院,委員改成法官並設救濟制度,他當時也對審理中的公務員懲戒案件,以公開審理方式,讓外界看到公懲會追求變革的決心。

時公懲會分兩個庭審案,假設遭送懲戒的公務員都承認,案件單純,公懲會可不開庭,以書面審查妥速審結,後來中研院院長翁啓惠因浩鼎案遭監院彈劾,公懲會審結時公懲委員穿法袍宣判,創下了公懲會的首例

石木欽當時強調,公懲會未來一定要改爲懲戒法院,也配合司法院司法官懲戒的職務法庭歸公懲會內,立法院後來通過修法進行組織變革,懲戒法院採一級二審,公務員比照法官的訴訟權益保障。

石退休、由姜仁修接任委員長,姜從當年的審議會時代,到2016年5月公懲會改爲法院化,今(17)日成爲懲戒法院新制,可說是參與3項司法制度變革的歷史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