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懲戒案 關鍵證人翁茂鍾心臟病住院開刀

石木欽律師廖芳萱。林偉信攝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14日懲戒法院開庭審理,關鍵證人翁茂鍾昨晚臨時向合議庭請假,表示他因心臟病住院準備進行手術無法到庭,由於監察院代表及石木欽的律師都希望翁到庭釐清案情,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候核辦。

這起矚目案件,懲戒法院原訂將傳喚證人黃泰鋒、楊永成、翁茂鍾到庭,不料證人都因故未到庭;審判長吳景源一開庭就表示,現行法下,懲戒法院審理案件系走行政訴訟程序制度,法院並無如刑事訴訟法規定得以拘提、通緝等強制方式令被付懲戒人到庭。

吳景源說,被付懲戒人若不到庭亦不委任代理人到庭,法院只能一造辯論結案;法院又不能因當事人未到庭,逕行對該當事人爲不利之認定,因此,不管什麼案件,當事人委任合資格的代理人到庭,法官從未有不準的。這是制度問題,無所謂操作不操作。

吳景源表示,針對雙方須調查的證據訊問意見後,也請關係機關司法院人事處針對法官不當接觸相關規定提供意見。

石的律師主張,監察院第1次彈劾未通過,卻又進行第2次彈劾,程序不合法;監察院代表陳先成表示,希望翁茂鍾可以到庭作證,釐清相關細節;庭末,審判長表示,不知道翁動手術後多久才能康復,全案侯核辦。

石的律師廖芳萱在法庭外受訪時表示,監察院對石木欽進行彈劾不合法,至於監察院代表陳先成說,希望石木欽勇於承擔,親自出庭接受法官的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