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前黨工被控持毒郵票 罪嫌不足不起訴

時代力量林姓黨工住處警方查出「毒郵票」,罪證不足不起訴。(本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去年爆料時力黨工涉持毒案檢警在某社團辦公室,查獲裝有100多張毒郵票及20多公克的毒蘑菇的「毒郵包」,一度懷疑時力黨工林姓男子涉案,但北檢發現郵包的收件人不是林,且林驗毒沒有毒品反應,由於該辦公室出入分子復繁,無法認定毒品是林所有,認爲林罪嫌不足,今將林不起訴。

王浩宇去年爆料時力黨工涉持毒,但時力卻隱匿消息,更出示時力黨工給他的訊息內文直指時力立委要求涉案人自動離職,切割意味明顯。

檢警調查,有買家在去年3月下旬,透過網路國外訂購郵包來臺,郵包由海關入境時,被緝毒犬嗅出內有LSD(迷幻藥)成分的毒品一批,海關遂通報基隆憲兵隊查緝郵包收件者,憲兵隊立即報請臺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羅嘉薇指揮,會同新北市海山分局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

由於買家向國外賣家訂購重約4公克的100張毒郵票與20多公克毒蘑菇,毒郵包收件人及地址,是與某陳抗社團的辦公室;檢警懷疑與林男有關,拘提、搜索林。林遭逮後辯稱不知情,檢方訊後以林涉毒品罪諭令5萬元交保。

但北檢發現郵包的收件人不是林,且林驗毒沒有毒品反應,由於該辦公室出入分子復繁,無法認定毒品是林所有,認爲林罪嫌不足,今將林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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