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將黃金移交陳儀──美軍中校侵吞臺灣黃金案之13(炳文)

日軍曾經將3箱黃金短暫儲藏在臺北植物園博愛路入口處不遠的房舍中(見上圖白色框及其右邊的放大圖)。這3座房舍當時是日軍軍需部辦公室兼庫房。戰後,附近的房舍(包括其右方孫運璇紀念館),都屬於臺灣銀行的資產。2000年以後,房舍轉手,蓋上了臺北首座豪廈-松濤苑。(照片 : 美軍檔案;紅線標示: 董景生,臺北植物園的典藏與展示;作者炳文提供)

導言:

艾文思自知中方遲早會發現日方移交了8箱黃金給他,他必須對它們的去處有一個交代,於是設計了一個障眼法;除私自貪瀆的4箱外,另外再大張旗鼓的於1945年11月1日,將其它4箱正式移交到陳儀的總部。

對於私吞的4箱,艾文思起先訓令原田在報告上註明已經運往菲律賓,但原田明白的告訴他:不可能做到。他於是在日後捏造了一個故事:「曾於1945年10月20日將這4箱金幣移交到葛敬恩的前進指揮所;然後再受葛敬恩之託,將黃金分批帶到在上海脫手。」爲了支撐這一個虛構的情節,他捏造了一連串的故事來圓謊,但卻是破綻百出;開庭時,這些破綻都成爲檢、告兩造攻防的重點。

艾文思在私吞了4箱金幣後,也同時展開了一個金蟬脫殼之計:儘快離開臺灣,並設法申請退伍回美國。在他的盤算中:一旦退伍、離開軍法的管轄,再加上葛敬恩等人也不可能到美國作證,這件案子終將會不了了之,但,他低估了美軍辦案的決心。

●1945年10月31日 (臺北) 艾文思事前請示陳儀

就在愛隆生帶着一袋金幣飛到上海企圖脫售的當天,艾文思也展開了一個障眼的計劃。這一天,艾文思來到了陳儀的辦公室,要求會見陳儀。接待他的是長官公署參事兼英文秘書夏之驊。艾文思告之需要和陳單獨面談。夏請示後,陳儀在3樓的辦公室接見了艾文思;由夏在旁擔任翻譯。艾請示陳:可否授權他追查日人所握有黃金的下落。陳回答說:當然應可以,你的工作就是協助(assist)我的屬下接收所有日人的東西 (all the Japanese things);也就是協助我們從日人收中拿回臺灣 (recovering and taking the island from the Japanese) 。

接着艾文思談了一下臺灣目前的經濟狀況,然後轉換話題,報告了一些機密的經濟情報。接下來,他就提到了黃金;艾文思告訴陳儀:他已經找到了一些黃金,需要知道將它們移交給誰。陳儀回答:就是這個辦公室。如果你已經找到了任何黃金,應該移交的地方正是這裡。艾文思接着追問:何時可以移交?陳儀說:只要是辦公時間,是沒有任何時間的限制,你就交給葛秘書長和他的助理以及夏參事。接着艾文思告訴陳儀:他是利用了一些不太公開的方法取得這些黃金,請求陳儀能夠將此事列爲機密(keep this thing in confidential),因爲他不希望嚇到舉報人,而且對方還會提供更多的情報。接着艾文思建議陳儀利用這些黃金作些經濟研究,因爲他非常擔心臺灣目前的經濟情況。

●1945年11月1日(臺北) 艾文思移交陳儀黃金

這一天,當愛隆生正忙着在上海南京路附近販金換匯時,艾文思也一本正經地帶了4箱金幣來到了陳儀的辦公室;準備辦理移交。一大早,艾文思就開着吉普車來到司法大樓,原田也將昨日才從富田町庫房領出的4箱金幣,從3樓國土局的保險櫃取出;9點不到,兩人就來到了陳儀總部的大門口。

艾文思在作證時曾捏稱:11月1日上午,原田爲了避開上司諫山春樹中將的耳目,特別要他將吉普車停在臺北司法大廈一樓辦公室的窗口旁,再徒手將木箱放進吉普車內。參考上圖,窗外走道容不下吉普車行駛。另外有此需要嗎?況且原田的辦公室在三樓。(照片:作者炳文提供)

不知是有意或無意,艾文思所選的這一天,正是陳總部最忙碌的一天;因爲這天是長官公署和前臺灣總督府9個處、2個委員會一對一的交接。前一天 ,1945年10月31日,陳儀給安藤利吉的「接收第一號」公文中指定:所有的日本主管於1945年11月1日上午9點到陳總部辦理交接。按規定,當天艾文思應該在場見證每一個單位的交接;因爲這些都屬於聯絡組 G5的工作範圍。但此時的艾文思,一心一意的在構思盜金換匯的事,早就已經沒把這些接收的事放在心上。當天艾文思送到陳總部的幾箱黃金,不但不在正式的接收計劃中,而且其價值根本不能和其它各單位接收的資產相比;但礙於艾文思的身份,陳總部再忙,也怠慢不得。

到達後,艾一人先行上樓,原田坐在車中等他。進到大樓後,艾直奔3樓夏之驊和大夥合用的大辦公室。當時有不少人正在辦公,艾問:陳長官或者葛秘書長在嗎?夏告訴他:兩人都在;然後艾一言不發就離開了。

艾文思下樓後走到車邊,夾雜着英、日語及手勢,告訴在車中等待的原田:待會如果有中方官員問起,你就告訴他們:這是僅有的4箱。原田少校不解的問:爲什麼?艾揮揮手回答:不要再多問了;然後艾文思就和原田在吉普車中乾坐着。之間,他們都不提黃金的事,反而倒是聊了一些世界局勢。

約一小時後,艾文思再度來到3樓夏之驊的辦公室,艾告訴夏:我已經帶來了一批黃金及一位日本人,來移交給陳長官。夏問他:黃金在那?艾迴答:在樓下的吉普車內,需要你派幾個人幫忙擡一下。夏立刻到二樓秘書長辦公室向葛請示。葛說:那就派2、3名衛兵去幫他吧。注意!必須是公署的警衛。

艾文思二度下樓,繼續和原田坐在車中等待。一小時後,終於等到了2名警衛下樓,並搬走了黃金。當然,原田也緊跟着警衛上了2樓。4箱用麻布袋緊緊包裹着的黃金,先被搬到葛秘書長辦公室旁的會客室,一一放到桌上。葛出來打了個招呼。事前,陳儀和葛敬恩特別交待:夏之驊參事必須全程在場監督移交。

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葛敬恩和他幕僚的辦公室在2樓,陳儀在3樓,4樓是會議室。(照片: digitalarchives.tw,作者炳文提供)

陳儀給安藤利吉的「接收第一號」公文中指定:所有的日本主管於1945年11月1日上午9點到陳總部辦理交接。(圖片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作者炳文提供)

【未完待續,炳文專欄每週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