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陸倡議富人稅縮減差距 臺灣呢
旺報社評
擁有大陸人大代表身分的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主張,富人應該多繳稅,將在今年「兩會」上建議,將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從45%提高到55%,並將勞工階層稅收起徵點,從現在的月薪5千元人民幣提高到1萬元(新臺幣約4.4萬元),這提議顯然呼應去年中共中央倡導的「共同富裕」。當對岸開始面對並處理貧富差距擴大問題時,臺灣的貧富差距卻繼續拉大。
分配惡化蔡政府無作爲
格力是大陸最大的家電企業集團之一,董明珠則是大陸最知名、也最具代表性的女性企業家,兼具人大代表的身分,無論是否背後有官方授意,她的發言都有一定代表性,顯示大陸有意解決、或是說至少緩和貧富差距問題。
大陸改革開放40年,維持超過30年的兩位數成長,從當年的一窮二白到今日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平均國民所得超過1萬美元的中等收入國家,被視爲歷史上絕無僅有的經濟奇蹟,在「先讓一部分人富起來」的思維下,未特別重視所得差距問題,但付出的代價之一就是:快速擴大的貧富與所得差距。
如果拿代表所得差距的吉尼係數看,2020年大陸官方數據已高達0.47,民間統計則超越此數字。雖然較2008年0.49的高峰下降,但仍遠高於已開發國家0.3多的數字,而一般學者認爲0.5就是所得差距嚴重,這也是爲什麼大陸必須處理所得差距問題,也因此去年8月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財經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促進共同富裕」。
當時官方的詮釋是落實共同富裕,要透過國民收入「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透過市場機制分配的工資、利潤,第二次分配是稅制帶來的所得重分配效果,第三次分配則是社會捐贈。當時外界把重點擺在第三次分配的「社會捐贈」上,不少大型科技企業開始響應捐贈。
但是從董明珠要提案「提高最高稅率」來看,稅制上也要強化所得重分配功能,當初外界質疑甚至批評以「社會捐贈」推動的第三次分配,是無法持續長久、更有缺乏法治化的弊病,大概可以先打上休止符了,北京看來已有意在稅制與法治化方面,更強化所得重分配效果、縮短所得差距。
臺灣的吉尼係數維持在0.34,屬於所得分配尚屬平均的國家,但自我比較卻發現所得分配正在惡化中。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數據,把全臺家庭所得依照高低分爲五等分來看,最高所得羣組與最低所得羣組的差距,近年有擴大的趨勢;民國106年爲6.07倍,隔年微升到6.09倍,到109年時則增爲6.13倍。
臺產業與族羣嚴重失衡
蔡政府上臺執政後所得差距逐步擴大,應與106年推動的稅改有關,這項稅改的核心是大幅降低股利所得的稅率,表面上庶民勞工也都享受到減稅(從扣除額增加),但實際上富人獲利更大,不但最高稅率從45%降爲40%,股利所得稅率更形同一口氣降低17個百分點。
前瞻未來,所得差距可能持續擴大,原因是產業與經濟發展嚴重失衡。總體看臺灣經濟成長率超過6%、平均國民所得成長到3.2萬美元,但實際上,因疫情與政策偏頗等因素,各產業與族羣之間的發展嚴重失衡,科技產業、特別是半導體快速呈兩位數成長、薪資分紅都增加,但另外以內需爲主的許多服務業,卻仍是衰退、裁員甚至倒閉時有所聞,這些落魄產業的從業人員想增加收入,是難了。如果政策無法解決、或甚至只是緩和這種不平衡,未來所得差距只會越拉越大。
臺灣在蔡政府「反中」的「教導」下,習慣性把所有中共的政策都作負面解讀─不論是官方出手強化對科技巨頭的監管、或是提出共同富裕,臺灣都作負面解讀;但實際上,對科技巨擘的監管強化、縮短所得差距,幾乎已是各國都想推動的政策,大陸算是出手得早又快。看看對岸,想想自己,臺灣是不是該對縮短所得差距做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