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修法 房仲業:應該兩年落日,以實價課稅取代
針對奢侈稅修法,房仲業者建議,奢侈稅應該建立落日條款,兩年後停止開徵,兩年的期間內可以讓產官學各界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討論,以建立全新公平合理的稅制,如實價課稅。
財政部19日召開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討座談會,太平洋房屋資深協理蔣美龍表示,奢侈稅上路2年多以來,不但沒有達到當初預期的稅收目標,政府稅收也大量減少,同時,在交易量萎縮的情況下,房仲業失業問題嚴重,全臺關店店數估計有4、500家。
根據統計,奢侈稅自100年6月上路以來,截至102年6月底,總計稅收爲86億元,與預期的151億元有些差距。
蔣美龍強調,奢侈稅上路不但沒有達到當初的目的,反而造成經濟的不良影響,建議對奢侈稅建立落日條款,兩年後停止開徵,以另外新建立的一套稅制,例如實價課稅取代。
對於奢侈稅延長、或者對買方課稅,蔣美龍認爲,沒有必要。他說,以香港及新加坡來看,儘管這兩個地區實施奢侈稅時間比臺灣還長,但當地房地產價格並沒有如預期的下跌。
他強調,房地產價格趨於合理性的重要因素爲供需,建議增加社會住宅的提供、加速都市更新的進行。
不過,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周德宇強調,奢侈稅當初立法目的爲追求居住正義,因此,修法的將焦點應該着重在所得分配的效果上,而不是奢侈稅稅收的成效。